劳动者获得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法律大全

思而思学网

很多人都知道根据现行的《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有权利要求获得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赔偿金。那么,我们就需要清楚地了解法律规定的可以获得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情况到底有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明确情形主要分为六种:

第一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如果是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决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是:劳动者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存在以下行为时,有权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7)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第三是:用人单位因为劳动者的原因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劳动者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用人单位要求与劳动者解除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届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是:用人单位因为自身存在的原因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用人单位因为下列的原因要求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用人单位因为破产重整、转产等法律规定的进行经济性裁员;2)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3)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第五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的情况。

此时,除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第六是: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涉及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则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以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来计算,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需要按照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工资标准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劳动合同法》对经济补偿设定了最低限度和最高限度,如果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就要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公布的该地区上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倍的,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的支付赔偿金的情况,根据支付赔偿金的数量标准可以大致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单纯按期间支付赔偿金。

当用人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并且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实际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二类是: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这种情况包括:1)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的规定,及时足额地支付劳动者的报酬;2)用人单位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3)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却不支付加班费;4)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与劳动者间的劳动合同,但没有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三类是:双倍支付赔偿金。

当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以法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但此时,用人单位不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热门推荐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