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例会制度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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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市、县政府之间、市政府工作部门之间和办公室内部处室之间的联系和交流,规范办事程序,提高政府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特建立政府例会制度。

政府例会制度(一)

为加强市、县政府之间、市政府工作部门之间和办公室内部处室之间的联系和交流,规范办事程序,提高政府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特建立以下例会制度。

一、主任例会

(一)主任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

(二)例会主要议题:传达贯彻上级政府和市政府领导的重要指示;交流各位主任的分管工作情况;研究办公室工作的重要事项。

(三)参加范围:市政府办公室正副主任。会议由办公室主任主持,主任不在时,由主持工作的副主任主持。

(四)会议由政治处负责记录和做好会务工作。

二、处长(主任)例会

(一)处长(主任)例会每月28日左右召开。

(二)例会主要议题:各处室汇报交流当月工作,并提出下月工作初步安排;办公室领导布置下月主要工作和有关事项。

(三)参加范围:市政府办公室各处室处长(主任),处长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由副处长或由处长指定处内同志参加。会议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主持。

(四)会议由秘书处负责做好会务工作

三、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主任例会

(一)全市政府办公室主任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原则安排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如遇特殊情况,也可提前、推后召开。

(二)例会主要议题:交流、研究市政府和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工作。每次例会确定1-2个议题,议题根据不同时期的政府办公室工作的重点选定。

(三)参加范围: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有关副主任和处长;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有关副主任和科长。会议由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主持。

(四)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处负责做好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

四、市政府工作部门办公室主任例会

(一)市政府工作部门办公室主任例会每年召开1-2次。

(二)例会主要议题:交流、研究市政府和部门办公室的工作。每次例会确定1-2个议题,议题根据办公室工作实际确定。

(三)参加范围: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有关副主任和处长;政府部门办公室主任、有关副主任等。会议由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主持。

(四)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处负责做好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

政府例会制度(二)

一、党政联席会议

(一)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指示,对本镇的工作实行全面领导,对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决策,抓好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本镇各种组织的活动。

(二)讨论的主要事项

1、讨论决定涉及全镇的方针政策性问题和各项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全镇经济社会总体发展战略,审议全镇重大经济项目、重点工程,对本镇的重大问题提出决策。

2、研究、决定和处理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分析一个时期的政治经济形势;检查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

3、讨论干部职务任免、奖惩等事项。

4、审议各个工作部门提出的重大问题。

(三)准备工作

1、党政联席会议的组织工作由党政办公室负责。

2、党政办公室对会议议题材料要进行审阅、把关。

3、做好与会人员的签到。

4、由党政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

(四)参会人员: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政府镇长、副镇长;人大主席、副主席;组织委员。

(五)制度和程序

1、党政联席会议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临时召开或增加会议次数。

2、会议议题由镇委书记或镇长提前确定。

3、会议由镇委书记或镇长主持。

二、述职述廉工作和民-主生活会议

按《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基层党委、纪委,党总支、党支部负责人,每年在规定范围述职述廉一次。述职述廉时应邀请群众代表参加会议。在届中和换届前的述职述廉后,党组织结合当年的年度考核组织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班子成员的述职述廉书面材料由镇纪委归档,并报送一份纪工委。

班子成员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主要根据市委要求,对领导班子思想、政治、作风、纪律、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回顾和总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交流思想、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目的。会议由镇委书记主持。会前,组织、纪监部门要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干部、群众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会上要把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进行通报和反馈。

三、干部、职工大会

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组织召开。主要是学习传达上级文件指示精神,通报重要情况,研究部署有关工作任务。会议由分管机关工作的镇领导主持,参加人员为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含临工)。

四、“三会一课”制度

党员大会和机关党支部大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是组织党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研究、讨论党内有关事项。会议由机关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党小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主要是学习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党员思想汇报、组织开展有益活动等。会议由各党小组长主持召开。党课教育原则上每年进行两次,由书记、副书记、党委委员或邀请上级领导作专题报告。

五、镇委、镇政府工作会议

镇委、镇政府工作会议一般不定期召开。会议主要围绕镇委中心工作,对各个时期的工作进行总结和部署。会议由镇委书记、镇长或副书记主持召开,出席人员为镇委、镇府各线办主任、各村委会支部书记、主任,镇各部门单位负责同志,或根据会议需要扩大到村民小组长、各单位一般干部、职工。

六、室务会议

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一般情况下每周召开一次室务会议。主要是小结前周本室工作情况,安排和部署本周工作,研究解决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会议由各室主任主持召开。

七、会议要求

1、镇内各种会议都要开短会,开有效果的会,开准时的会。凡内容相近,参加会议人员相同的会议原则上合并召开,能开小会的就不开大会,能到现场开的就不在机关开。各部门贯彻上级部署和研究业务工作的会议原则上不以镇委、镇政府名义召开,确需召开的,除全镇性重要会议,一般只请分管领导出席;如有的重要会议,只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出席的,就不搞领导集体陪会。

2、镇内召开的各种会议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和范围,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坚持不发;可以部门名义发的就不以镇委、镇府名义发;领导讲话凡发了材料的,一般就不再印发文件;与已发文件内容范围相同,没有新内容、新措施的不要求重发、转发。

政府例会制度(三)

为了规范会议管理,提高会议质量,降低会议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一、周例会召开时间定于每周六下午的三点。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开、停开及另时增加会议的由办公室提前通知。

二、与会人员: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秘书、部门经理、副经理、其他相关经理。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例会的,应提前向办公室请假。

三、会议主持以及记录:会议主持由与会人员轮流主持,由办公室进行会议记录。

四、会议内容及流程:

1、各部门的八分钟工作总结汇报。

2、与会人员进行二十分钟的相关问题研讨。

3、二分钟的下周工计划及支援。

4、十五分钟的会议点评。

五、会议要求:

1、办公室要在会议开始前三十分钟布置好会议现场;

2、会议主持人须在会议前和相关人员拟定好会议议程等,不能毫无准备地召开例会。

3、所有应与会人员均不得缺席、迟到、早退,会议记录人员登记到会情况。

4、每一次例会须用专用的会议记录本记录会议内容,记录本由办公室负责保管。会议纪要须包含:会议时间(起止时间格式为年/月/日/时/分)、议题、主持人、记录员、与会人员、缺席人员、详细会议内容(发言记录)、商议结果等。所有例会的会议纪要由会议记录员在例会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各与会人员,并文件(含电子文档)备案。

5、所有参加例会的人员应将手机设置在无声或振动状态下,会议进行时不能接听任何电话,如特殊原因需接听电话,需向会议主持人请示,方可离开会议室接听电话,外出接听电话不能超过三分钟。

6、因特殊原因需离席的,需向会议主持人请示,经同意方可离开。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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