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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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的不断发展,公务用车数量和频率不断增高,公务用车管理已成为机关事业单位外出工作的物质基础,直接决定着机关事业单位的办事效率与对外形象,具有重要意义。下面是思而学教育网小编整理的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欢迎大家阅读!

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我局公车使用,提高安全监管效能及公车使用效率,按照《阳泉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订本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公务车是指经阳泉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列入《阳泉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单位车辆情况表》中的车辆(名单附后)。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公务用车事项是指按照本局职责所必须进行的机要通信、应急处置、事故抢险、执法检查、调研督导、出差下乡等。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执法检查、调研督导、出差下乡公车使用范围为《阳泉市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相关办法》规定的常驻地(包括城区、矿区、开发区)以外的区域。

第五条、应急处置、事故抢险等不可预测的特殊任务,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相关应急预案中另外制订特殊情况下公务用车保障办法或制订专门的公务用车特别规定。

第六条、本局公务用车分为: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公务用车。公务用车中,应急处置、事故抢险有用车优先权和先用事后报备权。

第七条、局办公室为公务用车管理部门,负责本规定所称公务用车的集中统一管理。

第八条、公务用车坚持用车部门申请、分管领导批准,局办公室统一调配使用的原则。

第九条、公务用车实行登记管理制度。登记内容包括用车事由、用车部门,行车路线、批准人及用车人。

第十条、公务用车实行公示制度。局办公室每月7日前将上月公务用车情况以明细表的形式在德胜街办公楼和河下办公楼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第十一条、单位因会议和集体活动在现有公务用车无法保障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社会租赁等方式解决。重要会议(活动)或紧急情况需抽调车辆时,各部门应服从办公室的统一安排。

第十二条、严格按规定使用执法执勤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其他单位或下属单位公车。

第十三条、凡参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第十四条、公务用车的管理工作应当纳入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责任分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

第十五条、局办公室应加强对本局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和例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公车运行安全。

第十六条、局监察室为公务用车监督部门。局办公室应当每月向局监察室报送一次公务用车情况;局监察室要不定期对全局公务用车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使用或趁便乘坐公车的,应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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