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实习有工资吗【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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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习分两种:一是实习人员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实习单位通过实践进行一定的专业训练,如律师。

在这种实习中,实习人员必须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目的在于增强从事这些专业工作的熟练度,以便将来能够较为独立地从事这样的职业。

另外一种是实习人员出于学习或者以后工作的需要在单位进行社会实践的行为,如大学生的毕业实习等(我们就说这种)。

实习生与企业之间的关系

实习生与实习单位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具体是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报酬的自然人。

实习生虽然与实习单位有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但只是简单的管理,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管理,主要是以学生的身份受学校的管理。实习生的身份是在校生而非劳动法上的劳动者。

而劳动法上的劳动者是以劳动为手段,以获取生活来源为目的,是以劳动者的身份劳动。所以实习生不符合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不能享受劳动待遇。

实习期出现意外伤害怎么办?

具体说来,在校实习生在实习中受伤的责任归属应当区分为三种情况认定:

1、实习是学校安排、推荐的。

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用人单位作为实习生进行劳动的劳动条件提供人,劳动工作的安排指挥者和某种程度劳动成果的获得者,应当为实习生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当实习生在劳动中受到伤害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另一方面,学校作为学生的施教者、监护人和实习活动的推荐者应当预见实习生在实习劳动中必然存在和可能出现的风险并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因此,学校和用人单位应当对实习生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实习生可以选择要求其中一方或者两方承担赔偿责任。

2、实习过程未经学校安排或者推荐。

实践中,由于实习生的学习时间灵活,可以根据自己的安排进行实习;实习单位接收实习生也不需要学校的有关推荐或者证明资料,实习活动是学生自行联系的,实习过程也没有向学校老师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学校在平时的监管活动中尽到了监管责任,对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了适当的告知或宣传活动,就应当由实习单位对实习生的受伤承担主要责任。因为,实习单位作为实习生劳动条件提供人,劳动工作的安排指挥者和某种程度劳动成果的获得者,无论何时都负有为实习生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的责任。

同时,学校毕竟对学生负有监管的义务,应当尽可能的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基于此种监管责任,学校要对在校生在实习中受伤承担补充责任。即在用人单位不能支付全部赔偿费用危害到受伤学生的治疗或康复时,由学校先行垫付相关费用。

参与实习的在校生是未成年人。

在这种情况下,无论该学生的实习活动是否有学校的参与,学校都应与实习单位一起对该学生在实习中的受伤负连带责任。

因为,学校作为其学生的监护人,对未成年的学生应当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更严格的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行为能力有限,学校对其承担较之其他成年学生更重的监管责任。

实习生的劳动报酬问题

1、实习大学生不是适格的劳动法的主体,不适用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实习大学生跟实习单位之间属于民法的雇佣关系,相关权利义务按雇佣关系调整。关于实习大学生的工资报酬、保险、福利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

2、实习生劳动报酬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吗?

实习生与用人单位没有形成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无需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给实习生一定的报酬,但这不能看作是工资,而是一种劳动报酬。

而实习生一旦毕业,取得毕业证书,其身份就由学生转化为社会上的一名普通劳动者,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

在这种情形下,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会形成法律上的劳动关系,所发放的劳动报酬就属于工资性质,最起码应当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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