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表和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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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好少呢?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怎么算?全国各省市的交通事故致死亡赔偿标准各不一样,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下面小编为你介绍关于2019年青海最新的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的相关知识,可供参考!

关于更新2018年青海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

损害赔偿费用计算数据的通知

各市、州公安局、中级人民法院:

为正确处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五条之规定。自2018年6月1日起,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在进行损害赔偿调解和审理工作时,执行由省统计局提供的2017年度相关统计数据:

1.在岗职工平均工资76535元(年/人);

2.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169元(年/人);

3.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21473元(年/人);

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462元(年/人);

5.农牧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9903元(年/人)。

2018年5月31日前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或其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在调解和审理时,仍按上一年度公布的统计数据执行。

青海省公安厅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8年5月23日

重要提示:

(1)实际计算过程中应该先扣除交强险应赔偿部分(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先行赔偿,医疗费最高限额为1万元,死亡伤残最高限额为11万,财产损失最高限额为2000元),超过部分再按事故责任比例承担;

(2)伤残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农村标准只有城镇标准的1/3左右,受害者虽然是农村户口,但只要具备“经常居住地在城镇”或者“主要收入来源地为城镇”两个条件之一的,应当按城镇标准计算伤残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通常证明证据有:居住证,租房合同;工作证明,工资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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