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落实两个责任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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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每名党员干部都要严于自律善求实中国俗语讲:“常在河边走,难得不湿鞋”。下面是思而学教育网小编整理的2017乡镇落实两个责任情况汇报,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2017乡镇落实两个责任情况汇报1】

为进一步强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落实,我局根据市民政局和县纪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转变作风,真正把“两个责任”落到实处。现将我局落实“两个责任”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情况

一是召开了动员大会。4月30日下午,我局召开了传达贯彻落实“两个责任”暨“整顿作风、提升士气”工作会议。局机关以及下属单位全体工作人员等4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学习传达了市民政局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和《萍乡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履职不力行为问责暂行办法》,会议下发和宣读了《2015年全县民政工作要点》、《莲花县民政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干部职工分工安排》和《莲花县民政局会议、财务管理、公务接待等制度》,局主要负责同志就贯彻落实“两个责任”和“整顿作风,提升士气”提出具体要求,部分股室负责同志作了表态发言。

二是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制度,包括:责任目标考核制度、责任报告制度、诫勉谈话制度、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制度,监督考核制度以及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制度,并结合当前新形势、新情况,修订了机关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并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

三是开展了民政涉农资金检查。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四个工作小组对2012-度全县社会救助、救灾、孤儿等涉农资金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各项资金的发放落实到位情况,对各项涉农资金的挤占、挪用、套取的情况的,坚决进行整改,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将交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四是落实“一岗双责”。建立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横向倒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履行好“一岗双责”,实行党组成员对党组书记负责并相互监督;股长(局属单位负责人)对分管领导负责并相互监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考核,将“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实行考核,责任倒逼,正真把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五是明确民政工作目标。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与民政相结合;与推进重点民政工作精细化管理相结合;与做好其他各项民政工作相结合。统筹兼顾,强力推进,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用民政工作的实际成果来检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以建设一流队伍、培育一流作风、创造一流业绩,全面完成2015年民政工作目标,通过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的软环境。

二、存在问题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中层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认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二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方法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三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还需下功夫。

三、力度及成效层层递减主要表现:监督队伍不到位,监督力度不够,没有专人负责负责党风廉政建设,都是兼职,业务素质水平有限,从而不能保证时间到位,也不能保证纪检监察工作到位。

四、层层递减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思想认识方面。部分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没有认真学习领会,没有搞清楚该负什么责任,怎样承担责任,甚至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同于其他单项工作,淡化了责任意识。

二是落实责任方面。在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工作中,有的干部不作为、慢作为、执行不力、不敢担责,对所承担的责任没有具体化,没有刚性要求,缺乏程序性、保障性、惩戒性措施。

三是监督检查方面。实际工作中,落实责任制只重形式,不管效果,发了文、开了会,认为就算尽到了责,履行了职,出了问题,不是我的责任,忽视了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督促和落实。

五、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下属单位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认识,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政勤政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二)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落实现有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认真查处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规定的行为,坚决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追究;

(四)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工作力度,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收到实效。

【2017乡镇落实两个责任情况汇报2】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为贯彻落实“两个责任”,今年来,水利局党组以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廉政教育、完善监督机制为抓手,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确保了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全局上下形成凝心聚力、求真务实、廉洁自律、奋勇争先的良好工作局面。现将落实“两个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两个责任”情况

(一)认真贯彻落实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

主体责任意味着党组织既是领导主体、落实主体、工作主体,又是承担责任主体。为了切实强化党组织主体责任,局党组结合班子成员分工,及时下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方案,明确责任主体、责任范围、责任内容、责任要求,落实了党组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业务科室分别签订了《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责任层层分解,并作为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在具体工作中,局党组切实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的教育和管理,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凡涉及政策性、全局性等“三重一大”事项主动过问,组织研究,严格把关。党组主要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常研究、常部署,认真种好“责任田”。其他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各自分工,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对分管科室和人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适时安排和督查,在“传达学习、组织推动、教育监督、四风表率”等方面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全局上下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

(二)认真贯彻落实纪检监察的监督责任

纪检组长要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把精力用在监督执纪问责上,进一步理清责任、明确责任、落实责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聚焦中心任务,坚守责任担当,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要聚焦主业,明确工作目标和主攻方向,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1.加强宣传教育。局党组非常重视廉政知识的学习,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党的作风建设的相关规定、公务员十五条禁令、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开展“三严三实”等教育学习活动,强调机关干部要守住底线;组织观看了腐败案例等警示教育片;邀请市纪委领导到水利局给水利系统全体干部职工上廉政教育课;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和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督促领导干部谨慎用权;开展廉政承诺,并将承诺悬挂在机关醒目位置公开公示,在接受社会监督的同时,时时提醒自己。

2.构筑防控体系。局党组对科室的权力运行进行认真清理,将各科室工作职责和办事流程在网上和公开栏进行公示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建立完善“三重一大”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坚持重大人事任免、制度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严格按流程操作,在广泛调研和听取意见基础上,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对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进行认真查找和落实,严格层层把关审签。

3.强化制度保障。今年来,我局根据中央作风建设的一些新规定对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完善,修订完善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办法》、《首问责任制度》、《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管理的规定》等制度,明确分管领导对制度执行情况加强检查,狠刹工作纪律、工作作风、服务企业方面的不正之风,有效防止了违纪和专权、滥权行为发生。

4.严格依法行政。一是建立分级负责的执法工作机制。实施执法工作目标管理,年终考核落实奖惩机制。将行政执法工作,作为考核重点,列入了相关科室、有关个人工作效能、绩效考核重点内容。二是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一系列制度。制定了水行政执法“四制”《水行政执法责任制》、《水行政执法公示制》、《水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水行政执法督察制》,并同时制定了《水政监察人员职责》、《水政监察人员权利》、《水政监察纪律》等制度。严格办案程序,所有案件从立案到结案,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大案、要案报局党组讨论,确保行政执法规范、透明。

5、多措并举加强对项目的监管。一是实行项目招标投标,项目实施“三分离”制度,三个环节在协调配合中统一,在统一管理中协调,较好的解决了监督力不强,透明度不明的问题。二是项目实施“二次监理”,广泛接受群众监督,通过“二次”监督,促进了水利工程建设规范、有序、健康、可持续发展。三是强化“三级质量管理体系”即:监管办--质监站--二次监理,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水利工程质量、进度、资金监管得到落实。四是实行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压证上岗,制定了施工单位“八项规定”和监理单位“五项规定”,实行百分制考核。

6.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围绕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执行纪律、严格管理下属、严格规范行为。不准无证驾驶、不准酒后驾驶、不准公车私用、不准在工作时间饮酒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十个禁令”要求。整治和纠正“四风”问题,清理办公用房、清退违规多占住房,纠正干部职工“走读”和党员干部纵酒、领导干部公车私用,规范公务接待,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制止并加以解决。

几年来,水利系统没有干部职工违纪违法案件发生。

通过狠抓两个责任的落实,有力地促进了我局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2017年,我局获得了2017年中央财政第七批小农水重点县,为打造我市平安水利、和谐水利,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存在的问题

1.少数局属二层机构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还不够强。

2.少数局干部职工迟到、早退仍有发生。

三、下步工作安排

1.继续加强落实“两个责任”,坚决纠正“四风”问题。

2.强化对局属二层机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检查。

3.组织对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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