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干部《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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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首要的是严明纪律。思而学教育网小编收集了一些关于《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观后感,希望大家认真阅读!

【1】《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观后感

“六大纪律”既是对党的各级组织的有力约束,也是全体党员的基本遵循。每名党员都要自觉强化纪律观念,把学习《条例》与学习党章、学习贯彻习主席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紧密联系岗位职责,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逐章逐项学习原文,一条一条消化理解,熟悉和掌握每条纪律要求,切实刻在心上、烙在脑海;要自觉对照“六大纪律”,认真检视自己的言行,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及时修枝剪叶、荡涤心灵,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

党规党纪只有被严格执行,才能真正发挥作用。从军地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情况看,有的漠视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的滥用职权任人唯亲唯利,有的不择手段疯狂敛财,有的顶风违纪毫无顾忌,有的玩物丧志声色犬马,暴露出的问题十分严重,影响极为恶劣。究其根源,就是有的党组织执行党规党纪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没有给党纪条规通上“高压电”,没有真正让铁纪发力、铁规生威。

“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对贯彻执行“六大纪律”,必须十分明确地强调,十分坚定地落实,不能只是嘴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要切实克服惯性思维,把“六大纪律”作为各级纪委纪律审查的标准,贯穿到线索处置、立案调查、执纪审理各环节;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要位置,通过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坚持从严执纪,违纪则咎、抓早抓小,严肃查处违反“六大纪律”的问题,特别是对阳奉阴违、明拖暗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行为,要敢于亮剑、铁面问责、毫不留情,切实把纪律的标准立起来、监督紧起来、处理严起来,真正形成自觉遵守、严格执行党纪条规的良好局面。

【2】《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观后感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着眼各级领导干部肩负的重要责任,直指一些领导干部在法治意识和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各级领导干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提出了明确要求。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也是思想的警钟。必须肯定,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五大以来,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必须承认,在现实生活中,一些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比较淡薄,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知法犯法等现象还比较普遍。有的不屑学法、心中无法,有的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有的执法不严、粗暴执法,有的干预司法、徇私枉法,有的则利欲熏心、贪赃枉法。那些落马的腐败分子,哪一个不是从无视以致践踏党纪国法开始犯罪的?古人云“法之不行,自于贵戚”。周永康、薄熙来等位高权重的腐败分子藐视法律、破坏法治,导致法治不彰,教训极为深刻。

法治不彰,党无宁日,国无宁日。事实表明,领导干部当中存在的这些问题,不仅恶化了一些地方和单位的政治生态,更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威信,损害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领域的正常秩序。这些问题不解决,全面依法治国就难以真正落实。所有领导干部都必须警醒起来,坚决纠正和解决法治不彰的问题。

“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对于法治建设,领导干部既可以起到关键推动作用,也可能起到致命破坏作用。领导干部必须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自觉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谋划工作时的法治思维、处理问题时的法治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党纪国法不能成为“橡皮泥”、“稻草人”,违纪违法都要受到追究。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则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只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权由法定、权依法使,让各级领导干部尊崇宪法、敬畏法律、信仰法治,自觉为全社会作出表率,我们才能朝着法治中国的目标扎实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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