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北京大学综合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为进一步推进高考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多元综合评价人才选拔新模式,北京大学在认真总结长期以来开展自主招生和“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的成熟经验的基础上,决定于2015年启动“博雅人才培养计划” (以下简称“博雅计划”),实行综合评价模式招收优秀高中毕业生。欢迎广大“热爱北大、心系天下、人格健全、学业优秀”的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北京大学2015年“博雅计划”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
一、招生对象
综合素质优秀,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高中毕业生。
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志向远大明确、有强烈社会责任感;
2、具有发展潜能、有强烈的好奇心;
3、学业成绩突出、基础学业成绩原则上应位居全年级前1%以内(文理科类分列)。
二、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2015年我校“博雅计划”招生规模控制在教育部核定的我校深化招考机制改革综合评价试点的招生规模之内,宁缺毋滥。招生专业如下表所示(普通类专业和医学类专业不可兼报):
类别 | 招生专业名称 | 院系名称 |
普通类专业 | 数学类 | 数学科学学院 |
物理学类 | 物理学院 | |
天文学 | ||
电子信息类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信息管理系 | |
化学类 |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
环境科学 | 城市与环境学院 | |
城乡规划 | ||
地质学类 | 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 | |
地球物理学类 | ||
心理学 | 心理学系 | |
生物科学 | 生命科学学院 |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中国语言文学系 | |
历史学类 | 历史学系 | |
考古学类 | 考古文博学院 | |
社会学 | 社会学系 | |
哲学类 | 哲学系 | |
国际政治 | 国际关系学院 | |
经济学类 | 经济学院 | |
工商管理类 | 光华管理学院 | |
法学 | 法学院 | |
公共管理类 | 政府管理学院 | |
新闻传播学类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
艺术学理论类 | 艺术学院 | |
工科试验班类 | 工学院 | |
理科试验班类 | 元培学院 | |
文科试验班类 | ||
英语 | 外国语学院 | |
医学类专业 | 临床医学(八年制本博连读) | 医学部 |
临床医学(五年制) | ||
基础医学(八年制本博连读) | ||
口腔医学(八年制本博连读) | ||
口腔医学(五年制) | ||
预防医学(七年制本硕连读) | ||
药学(六年制本硕连读) |
三、报名方法
本次选拔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进入),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各项申请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印、盖章并扫描上传《北京大学2015年“博雅人才培养计划”申请表》。
报名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hpjbm/
报名时间:2015年4月10日24:00截止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因此考生在上传申请材料(申请表格、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和中学、社会团体及专家个人在上传推荐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
四、选拔程序
1、初审:根据考生报名材料,结合考生所在中学人才培养理念与实践、近年来考入北京大学生源质量及入校后的综合表现等情况,北京大学本科招生专家委员会将组织专家进行初步审核评价,初步审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个档次。初步审核评价结果为“优秀”的考生可直接进入复试面试环节,“通过”的考生获得复试资格,“不通过”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的选拨环节。
2、测试: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根据网上报名系统内的测试通知要求,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
3、测试时间:2015年6月10日-11日(具体以网上报名系统内通知为准)。
4、测试地点:以网上报名系统内通知为准。
5、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公示:入选资格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6、志愿填报:公示合格的入选资格考生,根据我校认定结果中的要求填报。
7、录取:按我校认定结果进行录取。
五、考核方法及入选资格考生优惠政策
北京大学将对获得复试测试资格的考生进行综合评价,从考生高中阶段全面发展情况(包括高中阶段学业成绩、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获奖情况、以及其他反映考生综合素质发展的情况)、初步审核评价、复试测试成绩及体质测试结果等四个方面进行评价,做出综合评价认定。获得我校“博雅计划”入选资格的考生,在高考录取时最高可获降至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录取的优惠政策,具体降分幅度由我校本科招生专家委员会确定。
为了更好地促进教育公平,使更多来自农村和贫困地区的优秀学子能享受优质教育资源,2015年北京大学将在“博雅计划”中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地区中学和农村户籍考生的政策倾斜。
六、培养计划
对于通过“博雅计划”入学的学生,北京大学将结合“培养以天下为己任,具有健康体魄与健全人格、独立思考与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与全球视野的卓越人才”的培养目标,依托文理医工学科综合优势、深厚的人文底蕴和优良的国际化育人环境,将博雅教育和专业教育有机融合,重点培养学生的责任感与使命感、独立思考能力和批判精神,提升学生科学与人文素养。相关措施如下:
1、优先推荐进入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和北京大学相关学科专业的拔尖人才培养项目;
2、优先推荐参加科研活动;
3、优先推荐参加赴海外知名大学交流、交换项目;
4、优先推荐参加实习、实践及社会公益活动等;
5、优先安排各院系知名教授担任本科期间导师。
七、重要日程
1、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4月10日24:00。
2、初审结果查询:2015年5月初。
3、测试通知:初审合格考生按通知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测试通知。
4、测试时间:2015年6月10日-11日(具体以网上报名系统内通知为准)。
5、测试结果公布:2015年6月22日左右。
6、志愿填报:根据我校认定结果中的要求填报。
7、录取时间: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安排为准。
八、监督机制
1、北京大学“博雅计划”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初审和测试过程,测试过程全程录像。北京大学招生监督电话:(010) 62755622。
2、北京大学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将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3、相关中学应按教育部要求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
九、附则
1、考生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按教育部和北京大学相关规定处理。
2、我校“博雅计划”招生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博雅计划”招生测试存在困难的,可以书面向我校申请资助。
3、本简章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大学老化学楼129室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871
电话:(010)62751407
传真:(010)62554332
邮件:bdzsb@pku.edu.cn
北大招生网:http://www.gotopku.cn
北大主页:http://www.pk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