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应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初中毕业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均可报名参加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原则上要求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初三春季分流学生和报读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的初中往届生、高考落选生、在职人员、农村劳动者、下岗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社会青年可免试录取。具体报考条件、报名时间和方法按《关于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湛教[2014]34号)执行。
二、填报志愿
(一)填报时间
5月25日至6月3日。
(二)志愿批次
志愿分为第一批和第二批共两个批次,每个批次按计划类别分别设置相应志愿组。
在第一批录取的学校有广东实验中学、我市公办省一级普通高中学校以及经市教育局批准在该批次录取的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含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第一批分两个志愿组,第一志愿组共5个志愿,考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填报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国家任务生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但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需按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缴费;第二志愿组共3个志愿,考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填报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择校生。湛江一中、湛江市二中高中试验班,以及本批次的特长生实行提前录取。
在第二批录取的学校有公办一般普通高中学校(含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和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第二批分三个志愿组,第一志愿组共3个志愿,考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填报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国家任务生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但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需按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缴费;第二志愿组共2个志愿,考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填报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择校生;第三志愿组共8个志愿,考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填报中职学校或技工学校。本批次的特长生实行提前录取。
(三)志愿兼报
第二批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不得兼报,其余均可兼报。只报考第二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或技工学校的考生,第一批的志愿不用填报。
(四)志愿填报
1、考生上网自主填报志愿。考生通过登录“湛江市中考报名系统”(网址:http://zb.zhjedu.cn),自主填报志愿。普通高中学校严格按照考生志愿划线和录取,考生必须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慎重填报志愿,并对志愿负责。
2、指导考生科学填报志愿。市、县(市、区)教育局中考部门要加强指导和检查,确保志愿填报工作顺利进行。各初中学校要高度重视考生志愿填报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确保考生上网填报志愿,加强对班主任老师的培训,指导考生合理填报志愿。
3、打印志愿表存档备查。考生在网上确认提交志愿后,由学校打印志愿表给考生本人签名确认,考生签名确认后的志愿表由学校存档备查。
4、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严禁县(市、区)教育部门和学校隐瞒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严禁县(市、区)教育部门控制学校的志愿填报工作;严禁招生学校将本校志愿事先印好在志愿表上强制考生填报;严禁县(市、区)教育部门和学校擅自篡改考生志愿;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考试后篡改志愿。凡隐瞒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强制考生填报志愿、擅自更改考生志愿,或在考试后篡改志愿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和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考试
(一)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体育(根据省教育厅规定分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两科)、生物、地理(生物、地理两科安排在八年级考试)。
(二)分值
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各150分(卷面分值各120分,分别以125%计入总分),物理、化学各100分(卷面分值各100分,分别以100%计入总分)、思想品德、历史各80分(卷面分值各100分,分别以80%计入总分),生物、地理各25分(卷面分值各100分,分别以25%计入总分),体育60分,总分920分。
考试各科的初中毕业成绩由市教育局按考试分数换算成等第成绩公布,作为学生毕业成绩。
(三)考试
1、文化课考试。考试时间为6月19日至22日,具体安排如下:
日期
上午
下午
6月19日
地理(9:00-9:50)
生物(10:10-11:00)
6月20日
语文(9:00-11:00)
思想品德(3:00-4:20)
历史(4:50-5:40)
6月21日
数学(9:00-10:40)
物理(3:00-4:20)
6月22日
英语(9:00-10:40)
化学(3:00-4:20)2、体育考试。统一考试时间在4月14日-4月25日;缓考安排在5月15日。具体考试办法按《关于印发湛江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体育考试方案的通知》(湛教[2013]331号)执行。
(四)考试安排
文化课考试实行单人单桌,每个考场要配备2名监考员,同一考场的2名监考员不能来自同一所学校。原则上不安排初三级任课教师监考。有条件的县(市、区)应集中在县城考试,条件不成熟的可以分片集中进行。同一考点必须安排三所以上学校的考生参加考试。考点和保密室建设要按教育部、中宣部、公安部、国家保密局联合颁发的《关于印发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考试〔2004〕2号)的规定执行。5月中旬前市教育局将组织检查各县(市、区)考点和保密室,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准考证号和考场、座位编排由市教育局招生考试科用电脑随机编排。各县(市、区)必须严格按市教育局招生考试科的编排安排考试,未经许可不得改动。
为确保英语科听力考试质量,英语科考试时,考场采用有线广播或无线听力耳机接收系统播放听力光盘。
(五)特长生术科考试
特长生术科考试由县(市、区)教育局和招生学校组织。凡有特长生招生计划的学校,必须在5月20日前完成术科考试工作。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办法、考试项目、分值、评分标准等由县(市、区)教育局和招生学校确定。
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作为特长生招生划线录取的依据。每个考生每一批次只能参加一所普通高中学校一个类别特长生(体育、音乐和美术)的考试,考试成绩由考生签名确认(附件4)。如果考生违反规定参加同一批次多所学校特长生考试,或参加多个类别的特长生考试的,市将取消招生学校上报的该生成绩,不列入特长生划线范围。
(六)成绩报送及公布
1、体育考试成绩的报送。体育考试的原始成绩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录入电脑,于5月16日前将密封的成绩光盘和成绩更正登记表及其成绩登记卡送市教育局招生考试科,并将体育成绩统计表送市教育局体卫艺科。
2、特长生术科考试成绩的报送。各招生学校完成特长生术科考试后,按招生计划1:1.3的比例上报术科成绩入围的考生名单一式两份,加盖学校公章后连同考生术科成绩确认书(存根)复印件,于5月30日前报县(市、区)教育局中考部门,由县(市、区)教育局中考部门加盖公章后报市教育局招生考试科和基础教育科(市直中学直接报市教育局招生考试科和基础教育科)。术科成绩入围的考生名单和成绩电子文档由县(市、区)教育局中考部门汇总后发市教育局指定邮箱(附件3)。
3、文化课考试成绩的公布和复查。各考试科目成绩和各学校录取分数线于7月8日由市教育局同时公布。为做好考试招生工作的衔接,市教育局招生考试科会基础教育科做好各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划定工作。分数线划定后,由市教育局招生考试科将考试成绩、各批次录取学校上线考生名单数据复制成光盘移交基础教育科。各考试科目成绩和各学校录取分数线公布时,市教育局招生考试科同时将成绩和各批次录取学校上线考生名单光盘发给县(市、区)教育局中考部门,并由县(市、区)教育局中考部门转发各中学打印向考生公布。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可在7月9日至10日两天内向所在中学申请复查,由县(市、区)教育局中考部门集中后于7月10日12:00前送市教育局招生考试科复查。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做好成绩、上线考生名单公布和成绩复查工作,以确保考生合法权益和录取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