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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安排,学校启动2018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学校成立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填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挥本次数据采集填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处。

组 长:吕海涛

组 员:有关职能部门、教辅单位、教学单位负责人

(二)各相关单位成立数据采集填报工作小组,负责具体数据采集填报组织和实施工作。

二、工作任务

教务处负责全校数据采集填报工作的组织安排。按照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要求,分解任务到具体单位(包括责任单位和协作单位)。

责任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附件1),由一把手领导牵头负责数据采集填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分管数据和文本材料的采集、网上填报及审核等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客观、全面。

协作单位负责按责任单位的要求提供数据和文本材料,要确保提供的数据真实,并承担核查和修订数据的责任。

各单位具体工作任务见河北工程大学2018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填报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2)。

三、工作流程与时间安排

本次数据采集填报分为数据采集填报与审核和上报数据两个阶段。

各责任单位填报人和审核人登录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的帐号和密码与去年相同。2018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网址为:http://202.206.161.181/

(一)数据填报与审核(至10月15日)

1.9月25日,完成表1-6-1教职工基本信息、表1-6-2教职工其他信息、表1-6-3外聘教师基本信息、表1-6-4附属医院师资情况的采集填报。

2.9月26至9月28日,教务处、人事处对填报数据进行审核。

3.9月29至10月8日,完成表1-7本科生基本情况、表1-8-1本科实验场所、表1-8-2科研基地等数据的采集填报。

10月15日前,各责任单位完成所负责数据的采集、网上填报与审核以及支撑数据的整理,填报数据打印后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责任单位公章,交教务处评估科办公室。

(二)数据上报(至10月28日)

1. 10月21日前,提交学校数据采集填报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议,并将审议结果向各责任单位反馈。

2. 10月28日前,责任单位根据反馈意见,进行数据再核查及更新。学校向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提交数据。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负责

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数据内涵说明,细致梳理、分析和审核本部门各类数据。

(二)精心组织,确保质量

为确保数据采集填报质量,本次采集实行责任到人、分级负责的工作模式。所有提交数据、表格、文档必须经责任单位第一负责人审核,确保客观准确、真实有效、格式规范。

(三)加强协作,密切配合

为圆满完成该项工作,相关单位应树立集体意识、大局意识、合作意识,本着对学校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和精神,切实加强人员之间、单位之间的协作与配合,按时保质保量做好本次数据采集工作。

五、注意事项

(一)统计时间

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又分自然年和学年。

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如财务、科研和图书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学年:指教育年度,即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如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时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即2018年9月30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二)形式

1.电子形式

数据表格均采用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Excel模板格式,没有模板的采用一般Excel格式。数据表格文件命名为数据任务名,如“表2-9-1教育经费概况”。

文本格式均采用Word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10M。文本文件命名为数据任务名-内容-年份,如“表1-9办学指导思想2018”。

2.书面形式

数据审核通过后,各责任单位可在数据库中将确认的表格和文本打印出来,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责任单位公章,交教务处评估科办公室, 以便审核存档。联系人:闫珊珊,电话:8579059。

3.填写时,如遇表格空白项,涉及数字填“0”,文字填“无”。

(三)各单位在数据采集与填报过程中如有问题需要咨询,请联系教务处。联系人:高树友,电话:8579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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