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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真实、客观和完整地进行本轮数据采集和填报,按时全面完成2017年度、2017-2018学年度数据录入工作,根据教学评估中心安排,教务处负责采集指标项共58项,其中需系(部)提交采集数据的指标项如附表所示,附表中29个指标项的电子表格在附件下载。若有电子表格则首先填好电子表格,然后将填好的电子表格数据项复制到填报指南的对应WORD表格中进行打印;若无电子表格则直接填在WORD表格中进行打印。
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特别注意区别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又分自然年和学年。(具体时间参考采集信息的时间标注)
统计时间: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如财务、科研和图书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学年指教育年度,即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如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时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即2018年9月30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为做好数据采集填报工作,确保数据录入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使数据系统成为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依据和基础。所有表格必须严格按表格下方“指标解释”与“填写说明”填写,根据以往填报情况及今年表格变化情况对以下表格做进一步强调说明:
(1) 表1-6-3外聘教师基本信息(时点):本次外聘教师基本数据的采集以2017-2018第1学期、2017-2018第2学期实际核算教学绩效的外聘教师为采集对象,需要从性别、学历、最高学位、专业技术职称、工作单位类别、导师类别等六个事项填写。学历: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专科及以下。最高学位:所获最高学位,分为博士、硕士、学士和无学位。专业技术职称:①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②其他正高级、其他副高级、其他中级、其他初级、未评级。工作单位类别:受聘教师工作的单位类别,包括行政单位、科研单位、高等学校、其他事业单位、企业公司、博士或博士后及其他单位等。导师类别: “博士导师”、“硕士导师”、“无”。
(2) 表1-8-1本科实验场所(时点)、表1-8-2实验场所(科研基地)(时点):实验场所代码系(部)不填,教务处统一编码。实验场所名称写全称,不允许简写,按现有实验室填写。相同名称的合并为一个,(如画室一、画室二合并为画室)。
(3) 表2-4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时点):填写与校外单位已签署协议的实习实训基地,通讯地址尽可能详尽,不得只写地名(如只写太原、文水等)。注意区分表中“每次可接纳学生数”和“当年可接纳学生数”,两个学生数不同。同时交回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实习、实训基地)共建协议书复印件。
(4) 表2-7本科实验设备情况(时点):实验场所代码系(部)不填,教务处统一编码。实验场所名称写全称,不允许简写。实验仪器设备仅统计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单价10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含软件)。要求所填设备信息与国资处信息一致,特别是金额必须与国资处系统信息相符。
(5) 表2-8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时点):填教育部、中央其他部委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建设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6) 表3-5-6教师主编本专业教材情况(自然年):只统计本校教师作为第一主编的公开出版教材。限填自然年年内出版的教材及自然年年内有“教材入选情况”中四类获奖情况的教材。
(7) 表4-2专业培养计划表(时点):分别统计各专业培养计划所规定的所有教学活动。其中:学时总数=必修课学时数+选修课学时数≥课内教学学时数+实验教学学时数;总学分数=必修课学分数+选修课学分数=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学分数+课内教学节学分数+实验教学学分数+课外科技活动学分数。
(8) 表5-1-1开课情况(学年):根据教务处提供电子表格模板补充填写。要求填写教材使用情况和教材类型两列数据。教材使用情况选填“自编”、“选用”、“无”。教材类型选填:教育部国家级规划教材、省部级规划教材,教育部国家级精品教材、省部级精品教材、无。
(9) 表5-1-3专业核心课程情况(学年):校内专业名称根据表 1-5-1填写。校内专业代码根据表 1-5-1填写。课程号根据表5-1-1、表5-1-2填写。学分根据表5-1-2填写。总学时根据表5-1-1填写。按专业填,填每一门核心课程情况,一门一行记录。填2018年有毕业生且未停招的专业,如果是停招的专业,上学年不满足四届学生的,可不填。“课程设置知识要求”、“课程设置能力要求”、“课程达成目标”:看课程大纲,如无法填写,填“无”。已取消10门课程限制,按学校实际情况填报。
(10) 表5-1-4分专业(大类)专业实验课情况(学年):按课程填报,有实验的课程全部填报,包括独立实验课和课内实验课。校内专业代码根据表 5-1-2填写。校内专业名称根据表 5-1-2填写。课程号根据表 5-1-1填写。课程名根据表 5-1-1填写。所用实验场所名称根据表 1-8填写。
(11) 表5-1-5有关课程情况表(学年):课程类别:公共必修课、公共选修课、专业课。课程类型: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心理健康课程、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
(12) 表5-2-1分专业毕业综合训练情况(学年):按各专业2018届毕业生实际完成的毕业综合训练(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毕业汇报演出、作品展示、社会调查报告等)情况填写,其中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数小于总数,但不应为0。
(13) 表5-2-2分专业教师指导学生毕业综合训练情况(学年):指所有参与毕业综合训练的教师,包括外聘指导教师。跨专业参与指导工作的教师可重复统计。
(14) 表5-3-1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项目(学年):填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项目、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级教学基地、拔尖人才培养计划、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15) 表5-3-2本科教学信息化(学年):就高填报国家级、省级、其他级(含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MOOC(大型开放式网络课程)、SPOC(小规模限制性网络课程)。
(16) 表SF-2:教师教育类研究与改革项目情况(自然年):指本校在职教师主持的自然年内在研或立项的国家、省部级各类教师教育改革研究项目,包括教师教育学科建设研究、创新改革研究、教学改革研究、课程改革研究、模式改革研究等项目。
(17) 表SF-3:教师主持基础教育领域横向研究项目情况(自然年):基础教育领域横向研究项目:具体包括:(1)经地方政府批准的基础教育研究项目;(2)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基础教育研究项目;(3)与基础教育学校签署的研究项目。
(18) 表SF-4:教师主编基础教育课程教材情况(自然年):只统计本校教师主编并公开出版的基础教育课程教材。
(19) 表SF-5:教师近五年基础教育服务经历(学年):基础教育服务经历:指在中学/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管理、研究等工作经历。
(20) 表SF-7:师范类专业教学设施(时点):填微格教学、语言技能、书写技能、学科实验、保育实践、实验教学、教学技能训练、艺术技能训练(舞蹈、美术、钢琴等)等教学实训设施。
(21) 表SF-8:师范类专业培养情况(时点、学年):填人文社会与科学素养课程、学科专业课程、师德教育类课程、信息素养类课程、本专业学年内参加教育实习的师范生。
(22) 表SF-9:教师教育课程情况表(学年):填《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中所指的教育类课程,具体领域参见《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
(23) 表SF-10:师范技能类课程(学年):师范技能指师范生必备的教学基本功和教学技能(包括讲课说课技能、“三字一话”从教基本功、现代教育技术应用技能、班级指导能力等)。师范技能类课程指培养师范生师范技能的教师教育课程。
(24) 表SF-11:教育实践情况(学年):指导师范生教育见习、研习和实习的本专业专任教师(校内)和基础教育学校兼职教师(校外)。
(25) 表SF-13:师范技能竞赛奖励情况(学年):指针对在校师范生举办的以展示并促进其师范技能提升为目的的比赛。
(26) 表SF-14: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情况(学年)填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通过教师资格证考试人数、毕业从事教育工作。
请各系(部)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进行数据采集,表1-6-3外聘教师基本信息(时点)于9月30日中午12:00之前、其他表格于10月12日(星期五)下午17:00之前(必须按时提交,教务处将有专人守候)把填好数据的表格电子版发到相关负责人邮箱,纸质版由系(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系(部)公章后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