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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简介

潍坊医学院是山东省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建设单位,全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山东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立项学校,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单位。

学校现有临床医学、公共事业管理、护理学、麻醉学等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特色和品牌专业9个。有省级精品课程群8个,省级精品课程46门。建有国家级临床医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和3个省级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校现有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公共卫生危机管理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个。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生物学、护理学等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0个二级学科硕士点。

学校有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13个。外科学、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是省高校“十二五”重点学科,其中,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是省“泰山学者”设岗学科,外科学为特色重点学科。整形外科学、眼科学是山东省学科带头人设岗学科。整形与显微修复技术实验室是山东省重点实验室,应用药理学实验室、免疫学实验室、临床检验诊断学实验室是省高校“十二五”重点实验室,其中,应用药理学实验室为强化建设重点实验室。学校有医院统计学、卫生管理学等省医药卫生重点学科4个,省级医药卫生(中医药)重点实验室10个,省临床(中医药)重点专科14个。“健康山东”重大社会风险预测与治理项目为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自主培育建设项目。

学校聘有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10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9人。有全国模范、优秀教师8人,省级教学名师8人,省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35人,有博士研究生导师16人,硕士研究生导师596余人。有省级教学团队5个。应用药理学科研创新团队是山东省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培育)团队。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0名,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3人、中级专业技术岗位152人、初级专业技术岗位15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应聘人员年龄为初级岗位在40周岁以下(1977年5月11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在45周岁以下(1972年5月11日以后出生); 高级岗位在55周岁以下(1962年5月11日以后出生)。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潍坊医学院校园网(http://www.wfmc.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方式:应聘面向博士招聘岗位人员需填写《潍坊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其他初级岗位人员需填写《潍坊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潍坊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附件3);并发送到备注栏指定的邮箱,报名邮件的标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专业+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报名结束一周内通过潍坊医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时间、地点及笔试有关事宜,请关注潍坊医学院人事处网站通知。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提供的材料包括:(1)《潍坊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纸质版。(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能够正常毕业,并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学校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5)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招聘岗位其他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高校教师应具备的综合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最低合格线,根据岗位报名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按实有报名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时间、地点在资格审查后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及时在潍坊医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测试和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解决实际问题、逻辑思维、协调与应变、言语表达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四)考察体检

根据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心理素质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并依次等额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及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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