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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接待、雇用或招收外国人的单位,应做好以下外国人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一、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单位应积极向外国人进行法律宣传,让外国人知晓并遵守我国有关法律,如告知其应随身携带身份证件、居留事由发生变更后10日内应到出入境管理部门进行变更、不能“非法就业”和“非法居留”等法律法规。
二、建立外国人服务管理制度
单位要确立专人服务和管理制度,建立外国人管理台账,服务管理人员须系本单位正式员工,负责外国人日常服务管理,熟知外国人的工作职责和现实表现。
三、做好外国人临时住宿登记工作
外国人入境后,告知外国人须按规定办理住宿登记:在旅馆住宿的,在旅馆前台办理住宿登记。在旅馆以外场所住宿的,留宿人或本人须于抵达住宿地24小时内向住宿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外国人未按规定办理住宿登记的,单位需承担相关管理责任。
四、向单位实际办公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报告有关信息
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向单位实际办公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报告以下相关信息:
(一)聘用的外国人离职或者变更工作地域的;
(二)招收的外国留学生毕业、结业、肄业、退学,离开原招收单位的;
(三)聘用的外国人、招收的外国留学生违反出境入境管理规定的;
(四)聘用的外国人、招收的外国留学生出现死亡、失踪等情形的;
(五)单位信息发生变更的(变更项目包括:统一信用代码、单位名称、单位注册地址及所属派出所、实际办公地址及所属派出所、法定代表人、专管员),应向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以下资料进行书面报告:
1.《邀请接待外国人单位信息变更表》;
2.单位合法资质证明材料上登记事项(单位名称、单位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除在工商登记以外的其他单位,交验单位合法资质证明材料原件;
3.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还须提交《邀请接待外国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履责承诺书》,提供其身份证件原件以备查验。
4.专管员发生变更的:提供其身份证件原件以备查验。
(六)在每年11-12月(12月31日前完成提交年报)向单位实际办公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递交《邀请接待外国人单位外国人管理工作年度报告》、除在工商登记以外的其他单位需交验经年审(报)的单位资质证明原件(资质证明材料上既不能显示年审(报)记录、也不能在“重庆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cq.gov.cn)”查询到该单位上年度年报报告的,单位需提交其单位年审(报)证明材料)。
因不及时向出入境管理部门报告相关信息的单位,不再享有出入境签证证件便利服务 。
五、协助邀请、接待、雇用或招收的外国人向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签证证件申请材料
(一)单位首次邀请、接待、雇用或招收外国人,为外国人申请签证证件时,除提交签证证件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邀请接待外国人单位信息表》、《邀请接待外国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履责承诺书》(签名人员原则上应为单位注册证明上注明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机构负责人)。
单位法定代表人长期在境外不能签名、不能履行外国人及相关事务管理职责的,需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单位相关负责人代为履职,提交书面授权书(授权书包括被授权人职务及身份信息、因何授权、具体授权事项、授权人签名等内容。法人确系在外地的,可提交授权书的扫描件或传真件)。法定代表人暂时在市外不能签名而用本人印章代替的,需提交本人签名的使用印章说明函的扫描件或传真件(说明函内容包括本人何因不能在承诺书上签名,本人印章视为本人签名等内容)。
2.根据邀请接待外国人单位的性质,分别交验以下材料原件:
(1)在工商部门登记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免于提交单位资质证明;
(2)事业单位、学校、研究院、培训机构交验已年审(报)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办学许可证》副本原件。
(3)外国驻华新闻机构交验《外国驻华新闻机构证》等登记证书原件;
(4)律师事务所交验《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原件;
(5)境外非政府组织交验《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登记证书》原件;
(6)医疗机构交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原件;
(7)其他单位交验能够证明其合法资质证明材料原件。
3.提供法定代表人和专管员的身份证件原件以备查验。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还需提供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件原件以备查验。
4.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首次为外国人办理签证证件的单位,交验相应证明材料的,聘雇的外国人可享有优惠的签证便利服务:中央在渝企业或重庆市国资委管理的国有企业;执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者重大科研项目的企事业单位;高新技术企业和重庆市年度进出口总额达到1亿元以上的企业;《财富》世界500强企业;重庆市纳税50强企业;单位资产总额在5000万以上的大型企业;在国务院批准设立的自贸区、高新自创区等园区内的以及属市委市政府、各区县确立的重点项目且经主管部门推荐的单位。
(二)单位在同一年度内再次为邀请、接待、聘雇或招收外国人申请签证证件时,按办理相应签证证件所需材料提交申请。如果单位未按照相关规定向出入境管理部门递交《邀请接待外国人单位外国人管理工作年度报告》的,按照本指南第五条第一部分递交相应材料。
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否则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相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