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学生体育发展中心:www.lnssport.gov.cn
辽宁省学生体育发展中心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9号(省大学生就业指导局西侧楼)
电话:024-86909713
传真:024-86906073
一、主办单位:辽宁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辽宁省学生体育发展中心
三、比赛时间与地点
2017年12月在沈阳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参加单位及分组
(一)参加单位:省内各普通高等学校、普通初、高级中学均可报名参赛。
(二)比赛分组:
大学甲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院校)
大学乙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等职业院校)
中学甲组:普通高级中学(高中)
中学乙组:普通初级中学(初中)
五、竞赛项目:
(一)啦啦操比赛
1.大学甲组:“花球啦啦操”自编套路(8?24人,性别不限)。
2.大学乙组:“花球啦啦操”自编套路(8?24人,性别不限);
(二)街舞比赛
1.2016全国大学生街舞推广套路(Hiphop)
(5?10人,性别不限);
2.综合风格齐舞(集体Dancer),3?7人,性别不限;3.Breaking齐舞(集体Breaking),5?10人,性别不限;
(三)有氧踏板规定套路
1.大学甲组:“2017全国校园踏板健身操” 规定套路(8人,性别不限)
2.大学乙组:“2017全国校园踏板健身操” 规定套路(8人,性别不限)
(四)健美操比赛
中学甲组(高中:以学籍为准):
国际年龄二组自选动作:男子单人操、女子单人操、混合双人操、三人操、五人操
中学乙组(初中:以学籍为准):
国际年龄一组规定动作:男子单人操、女子单人操、混合双人操、三人操、五人操
六、参加办法:
(一)大学组:
1、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
2、啦啦操、有氧踏板规定套路比赛各校每项限报一个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街舞比赛各项目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
3、更换运动员:如有特殊情况须更换运动员时,须持有效证明,经组委会批准方可。
4、街舞比赛不进行分组,各校不限报名队数。
(二)中学组:
1、以校为单位进行报名参赛,各组别各项目报名不限队数。报名工作由各市教育局进行组织审核、备案并统一上报。
2、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不超过8人,每人可报3项。
七、参赛运动员条件
(一)大学组:
1.参赛运动员必须是经过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正式录取的在校在籍的大学生、研究生;思想进步,文化课考试合格;身体检查健康者;进修、干训、专修、短训、代培、夜大、职大、自考、成人高考等学生不能报名参赛。
2.体育院、系(体育教育专业、运动训练专业和体育表演专业)、高水平运动队学校(健美操专项录取)的运动员不能参加啦啦操甲、乙组和有氧踏板规定套路项目的比赛,街舞项目的比赛不受限制。
(二)中学组:
1.参赛运动员必须具有所代表学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在读的普通初中、普通高中的学生。
2.报名参赛的初、高中参赛运动员必须在辽宁省学生体育发展中心正式履行注册手续,经审核并公示通过后,方能参加比赛。
3、中学组参赛运动员报名以该生学籍为准,即:学籍为初中,则可参加中学乙组比赛;学籍为高中,则可参加中学甲组比赛。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经过医院检查并出具身体健康证明方能报名参赛。
八、资格审查和赛风赛纪
(一)为了端正赛风,请所有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准备好本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学生证原件(初、高中学籍证明),资格审查委员会在报名后,比赛中、比赛后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对违反运动员资格和赛风赛纪的运动员(队)、教练员、裁判员、领队,严格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和赛会相关规定执行处罚。
(二)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的单位,需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申诉报告,同时交纳申诉费1000元。胜诉者交纳的申诉费如数归还。
九、竞赛办法
(一)预赛:各组别各项目的比赛根据报名队数决定是否进行预赛,如报名队数不足5支队伍,则取消该项目比赛;如各组别各项目、报名超过10支队伍需要进行预赛,并且抽签决定预赛出场顺序。各项目预赛在决赛前一天进行预赛评分,按照评分从高到低录取进入决赛。(进入决赛的录取名额最终以补充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