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那么宜昌有哪些公租房可以申请,申请条件和材料手续有哪些?下面小编整理了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宜昌公租房申请条件
宜昌城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保障应具备的条件:
1.申请人具有宜昌城区城镇常住户口。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超过宜昌城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85倍。
3.家庭财产(含存款、房产、车辆、有价证券等)低于宜昌城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工商注册登记实缴资金不超过5万元,认缴资金不超过20万元。
4.家庭成员在宜昌城区无房产,或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
5.申请租赁补贴的,应在城区范围内市场上承租住房。
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公租房保障应具备的条件:
1.申请人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并在宜昌城区正式签订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后2年内提出申请;博士研究生应在35周岁以内、硕士研究生应在30周岁以内、本科及以下毕业生应在毕业5年内提出申请。
2.用人单位或创业实体(含个体工商户)按规定为申请人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负责人。
中省在宜单位或在宜设分公司的企业新就业无房职工,其单位未在城区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应至少由单位在城区缴纳一项其他社会保险。
3.家庭成员在宜昌城区无房产。
4.申请租赁补贴的,应在城区范围内市场上承租住房。
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保障应具备的条件:
1.截止申请之日的上月,用人单位或创业实体(含个体工商户)按规定连续为申请人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6个月以上,或持有宜昌城区居住证并以灵活就业身份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6个月以上。
中省在宜单位或在宜设分公司的企业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其单位未在城区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应至少由单位在城区缴纳一项其他社会保险。
2.申请人收入低于宜昌城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85倍。
3.家庭成员在宜昌城区无住房。
4.申请租赁补贴的,应在城区范围内市场上承租住房。
二、宜昌公租房申请材料及手续
必备材料:
1、身份证明。城区户籍的应提供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非城区户籍的应提供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和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2、住房证明。家庭成员所有权房屋情况证明由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租住公有住房、政策性住房或私房的,由房屋所有权人出具证明;离异析产的,提供离婚析产证明。
3、婚姻证明。单身的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无婚姻记录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及无婚姻记录证明;再婚的提供结婚证、既往离婚证;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及无婚姻记录证明。
此外不同人群需对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城区家庭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或租金减免的,还应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收入、低收入证明。
(二)外来务工人员
社保或公积金连续12月以上缴纳证明(社保经办机构或公积金管理单位出具)
(三)政府引进的特殊人才
人才工作机构出具的人才引进证明。
(四)被征收人
低收入证明、征收补偿协议、放弃购买安置住房承诺。
(五)申请优先实物配租
提供本人有关证书及市总工会、市民政部门、市综治部门、房屋鉴定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说明:以上材料属证明的提交原件,属证件、证书或合同的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