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规定》
1.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优先录取。
现役军人子女报考军队、武警院校和普通高校国防生的,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应予优先录取。
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
3.烈士子女加20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
5.2015年1月1日之前已取得下列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加5分:
(1)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协主办的全国中学生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下同)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名称为:①中国数学奥林匹克;②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③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④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⑤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2)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协、教育部等主办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一、二等奖者,以及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
(3)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在规定级别的运动会中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或达到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并参加省组织的统一测试(具体要求和办法另文规定)达到相应标准的考生。加分的运动项目限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和羽毛球。
(4)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省教育厅表彰的省级优秀学生;
(5)四川省委、省人民政府及国家有关部委授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考生;
(6)获得县(市、区)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公民”称号、市(州)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勇士”称号、省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的“见义勇为英雄”的考生;
(7)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其他突出事迹,经省录取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同意给予加分的考生。
符合以上第2至第5条规定的考生,加分后达到学校调档分数线的,向学校投档,供学校审录。
6.下列考生,加分后达到学校调档分数线的,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决定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
(1)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峨边县、马边县、米易县、盐边县、石棉县、北川县、平武县、汉源县、宝兴县、兴文县、宣汉县、叙永县、古蔺县、筠连县、珙县、屏山县、荥经县,仁和区、金口河区(以下简称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科第一批录取高校(含本科提前批执行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本科高校,以下简称本一批高校)加25分,其他高校加50分;其汉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加10分,其他高校加25分。
(2)攀枝花市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加10分,其他高校加25分;其汉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加5分,其他高校加10分。
(3)其他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在我省地方属高校录取时加5分,在其它高校录取时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上述少数民族加分政策中加分分值超出20分的项目,原则上只适用于省内高校在川招生。省外高校在川招生时,若学校认可我省上述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则按我省政策加分投档,由学校根据其录取规则决定是否录取;若学校明确认可的加分分值上限为20分,则投档时按学校要求执行。请招生学校充分考虑四川民族地区的特殊性,从促进民族大团结、促进民族地区人才培养和经济建设发展的政治高度,给予理解和支持。
符合多项照顾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不累加。
7.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实资格、高职学院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可由有关高职学院免试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考报名,并在5月19日前向有关高职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高职毕业生,毕业时可分别向相关的本科高校提出申请,由学校组织考核,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实资格、高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认定合格者录入相关专业,不再参加高考。
一.2023年四川高考有哪些加分政策,附具体加分政策目录
一、2022年四川高考有哪些加分政策有哪些第一类是保留项目且分值不变,有三种对象:1.烈士子女考生,加分分值为20分;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加分分值为20分;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加分分值为10分。第二类是保留项目但分值减少,有两种对象:“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从2024年起,加分分值由1...查看更多
二.2020年四川高考加分照顾政策
所有拟享受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照顾政策(以《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规定》为准)的考生均须就其对应的照顾项目进行申报并公示。拟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申报者视为自愿放弃,逾期将不予受理,责任由考生自负。针对不同的照顾对象,公示的具体规定和办法如下:(以下内容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一、少数民族考生和民族地区汉族考生报名结束后,三州、十七县、两区所有考生和其它地方的少数民族...查看更多
三.2020年四川高考加分政策及加分项目有哪些
2017年四川高考加分政策及加分项目有哪些2017年四川高考有什么加分政策?高考加分政策是高考中的特长生加分政策,主要为了弥补高校招生制度的某些缺陷而制定的。高考是“一分定生死”,在这种近乎残酷的竞争中,能穿上一件“加分”的马甲,意味着什么乃是不言而喻。下面是思而学教育网小编整理的2017年四川高考加分政策,供参考。 2017年四川高考加分政策普通类专业录取时,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查看更多
四.2020年四川高考加分政策解读,四川贫困县农村户口高考加分政策规定
四川省招考委、四川省教育厅就高考为什么部分使用四川卷做出解释,表示语文、文科综合(政治、历史、地理)和外语科小语种不存在使用全国卷超出实际教学内容的问题;而数学(文、理)、理科综合(物理、化学、生物)、英语科目全国卷命题范围与四川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规定的教学内容有较大差异,不宜使用全国卷。 11月24日,四川省招考委、四川省教育厅发出《我省普通高考开始使用全国卷》的通知,明确四川高考使用全国卷...查看更多
五.2020年四川高考加分政策加分项目有哪些
全国各省高考加分项目都减少了很多项,不少考生在高考中没办法加分了,那么今年四川高考还保留了哪些加分项目呢?下面是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优惠加分考生资格审查信息,仅供参考。高考加分政策是高考中的特长生加分政策,主要为了弥补高校招生制度的某些缺陷而制定的。高考加分政策有“增加20分投档”、“增加10分投档”和“优先录取”3种加分形式。参加高考的学生拥有体育、文艺等方面的专长,又经过了专业部门的测试,在考...查看更多
六.2020年四川高考地方性加分政策
高考加分政策名目有很多,除了国家规定的几项,各省也有自己的政策。比如:黑龙江国家二级运动员加20分、上海规定报考外省高校可以加20分等等。 四川高考地方性加分政策:普通类专业录取时,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含本科提前批执行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本科院校,以下简称本一批院校)加25分,报考其他院校加50分;其汉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院校加10分,报考其他院校加25...查看更多
七.2020年四川高考加分录取照顾政策
录取照顾政策 1.退役军人、残疾军人、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查看更多
八.2020年四川高考录取批次志愿设置加分投档政策变化
5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正式向社会发布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值得注意的是,较往年相比,今年的高考在录取批次、志愿设置、加分政策、投档政策等方面均有较大变化。其中,最大的变化莫过于录取批次:我省取消了本科第三批次,合并到本科第二批进行录取。此外,今年我省还将执行新的高考加分政策,考生在1月1日以后获得的奥赛、体育特长等5项全国性加分项目被取消;4项地方性加分项目也被取消,其中就包括了从2013年开始执...查看更多
九.四川高考加分政策详解
思而学教育高考频道最新整理搜集了四川高考加分政策,一定是各位最需要的,请大家览阅!四川高考 加分8要点一、取消29项加分项目二、17项加分分值缩水三、27项体育加分项目减至8项四、取消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加分资格五、省级优秀学生享有的20分加分降为10分六、对受表彰的见义勇为考生加10-20分七、部分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加25分,其他院校最高加50分八、对第一志愿报考本省地方农、林...查看更多
符合以上第1至第7条规定条件的所有拟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都须自行进行申报。
符合上述政策照顾条件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向社会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能享受相关项目照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