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产假新规定总共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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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丹东产假最新规定天数总共为158天,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丹东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一、丹东产假2024年新规定

丹东产假2024年新规定暂未公布,以下是丹东产假总共多少天最新内容,仅供参考。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

丹东市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子女的,最低享受158天的产假,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5天。

产假期间由生育保险按规定支付生育津贴,保障女职工休产假期间的工资收入。

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按规定享受20天的护理假,并由生育保险按规定支付护理津贴。国家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女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男职工不享受护理津贴,休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发放。

二、丹东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参保女职工在产假时间内,参保正常、享受丹东津贴待遇的,停发工资,改为享受丹东津贴。

三、丹东津贴的计算公式

丹东津贴=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注:参保女职工在连续缴费期间或享受丹东津贴期间更换用人单位参保的,丹东津贴的标准按女职工丹东(或实施计划丹东手术)当月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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