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产假新规定总共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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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桂林产假最新规定天数总共为158天,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桂林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一、桂林产假2024年新规定

桂林产假2024年新规定暂未公布,以下是桂林产假总共多少天最新内容,仅供参考。

新《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分娩后,除享受国家规定的生育假期以外,一孩增加产假60天,二孩增加产假70天,三孩增加产假80天。

自新《条例》施行之日起仍未休完原《条例》规定的产假假期的女职工,可以按照新《条例》的规定享受新增加的产假;新《条例》施行之日前已经休完的,不再享受新增加的产假。

原《条例》规定的产假假期,包括国家规定的生育假期和我区增加的50天假期。国家规定的生育假期,即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女职工生育假,具体内容是: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新《条例》与原《条例》相比,生育一孩的新增加产假10天,生育二孩的新增加产假20天,生育三孩的新增加产假30天。这也意味着女方生育一孩、二孩、三孩,正常情况下可以享受生育假分别为158天、168天和178天。

二、桂林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参保女职工在产假时间内,参保正常、享受桂林津贴待遇的,停发工资,改为享受桂林津贴。

三、桂林津贴的计算公式

桂林津贴=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注:参保女职工在连续缴费期间或享受桂林津贴期间更换用人单位参保的,桂林津贴的标准按女职工桂林(或实施计划桂林手术)当月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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