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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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近日印发《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就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作出部署。

司法部基层司负责人今天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符合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顺应了人民群众对保证司法公正、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期盼,对于保障公民陪审权利,扩大参审范围,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渠道,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升人民陪审员制度公信度和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

该负责人人表示,《方案》对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条件特别是任职年龄和文化程度作了适当调整,旨在提高人民陪审员的社会阅历,拓宽人民陪审员选任范围,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公信度。司法行政机关要配合人民法院,准确把握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条件,注意吸收普通群众,兼顾社会各阶层人员的结构比例,注意吸收社会不同行业、不同职业、不同年龄、不同民族、不同性别的人员,确保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方案》要求建立和完善人民陪审员随机抽选机制,提高选任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度。基层和中级人民法院每五年从符合条件的当地选民(或者当地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建立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信息库。司法行政机关要配合人民法院,严格按照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和程序,对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征求候选人意见,并从审核过的名单中随机抽选不低于当地法院法官名额数3-5倍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建立人民陪审员名册,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任命。

关于加强人民陪审员培训和管理工作,这位负责人表示,司法行政机关要配合人民法院,加强和改进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和管理,重点加强对人民陪审员法律基础知识、审判工作基本规则、审判职业道德和审判纪律的培训;完善人民陪审员退出机制,建立对人民陪审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陪审职责、有损害陪审公信或司法公正等行为的惩戒制度;健全完善人民陪审员考核奖惩制度,对依法履职并取得突出成绩的人民陪审员给予表彰奖励,充分调动人民陪审员履职积极性,提高履职实效性。

该负责人表示,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基层工作植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积极做好与人民陪审员的沟通协调工作,定期向他们反映社情民意,使他们在参与审判过程中真正代表民意,维护司法公正;要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通过以案说法等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干部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要大力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法治宣传工作,为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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