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供给侧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全文,上海市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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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六个着力”提27项任务 今年职工社保费率下调2.5%企业可减负135亿

昨日,上海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上海《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工业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的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及相关情况。

据悉,上海将以工业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战场,着力扩大有效和高效供给,力争“十三五”末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保持25%左右。今年企业缴纳的职工社会保险费率下调2.5个百分点,预计全年可减轻企业负担约135亿元。对此,意见提出“六个着力”和27项重点任务和3项保护措施。

上海将工业作为

供给侧改革的主战场

上海市经信委主任陈鸣波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上海作为中国近代工业的发源地,有条件、有基础、更有责任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

近年来,受外部发展环境复杂多变和自身结构调整等影响,上海工业增速明显降低,2015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仅增长0.2%,但工业质量效益仍保持较高水平,2015年工业利润率、利税率分别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1和3.7个百分点。全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工业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转型升级日益紧迫。国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等战略,要求制造业实现由大变强的新跨越。对上海而言,必须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坚定不移地推进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陈鸣波说,意见贯彻国家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市委、市政府保持工业合理规模和比重等要求。将工业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战场,着力扩大有效和高效供给;按照国家推进制造强国战略、提振实体经济等部署,明确工作思路举措。意见提出优化供给结构、补齐创新短板、推进供需协同、降低企业成本、优化要素配置、深化制度改革等“六个着力”。

上海将实施

千项工业精品创造计划

据了解,意见围绕“六个着力”,提出了27项重点任务。

在着力优化供给结构,促进工业高端发展方面,上海将实施千项工业精品创造计划,包括300项高端装备自主突破、300项新一代信息技术成果产业化、200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200项消费品改善供给,培育一批细分行业的隐形冠军。每年支持100家以上重点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十三五”期间将启动50个左右重点区域、约3500个项目调整。

在着力补齐创新短板,释放工业发展新动能方面,上海将围绕推进中国制造2025和科创中心建设,推进工业创新平台建设,创建10家左右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数据中心和工业设计中心,推进信息技术和制造技术融合创新,建设100家示范性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带动1000家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

在着力推进供需协同,促进工业持续发展方面,上海将聚焦汽车、电子信息、装备、生物医药等重点行业,加大项目投资力度,推荐本市创新产品列入《创新产品推荐目录》,通过政府首购等予以支持。

意见同时提出要用足用好科创中心建设各项政策,如探索在鼓励创业创新的普惠税制等方面开展试点,提高产业基金支持能力,对接争取国家各类基金,推进本市产业转型升级投资基金、集成电路产业基金和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设立运作,研究完善市、区财税分配体制,鼓励区县发展先进制造业,在完成能耗总量和单耗指标情况下,保障重点工业项目能耗指标。

重点工业项目用地

出让年限仍可为50年

土地紧缺已成为制约上海经济发展的主要瓶颈,意见在降低企业成本、保证工业用地方面也作出明确规定:着力降低企业成本,通过降低用地、税费、用工、用能成本,增强发展活力。

一是用地方面,实行弹性出让年限及续期办法,重点项目出让年限仍可为50年。

二是税费方面,除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外,对地方权限范围内事项,按降低企业负担要求执行。

三是用工成本方面,今年企业缴纳的职工社会保险费率下调2.5个百分点,预计全年可减轻企业负担约135亿元。

四是用能成本方面,今年以来本市工业电价平均下降2.12分/度。

上海正划定

先进制造业永久保护用地

出席新闻发布会的上海市规土局副局长岑福康在回答媒体提问时透露,目前上海市2040年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已进入关键时期,在土地利用规划方面,上海将通过划定永久性保护区的方式,对先进制造业用地予以充分保障,其中,上海中心城区将保留少量工业用地,郊区建设用地留给工业用地的比例不低于15%~20%,“要像保护基本农田一样,保障高端、先进制造业的用地需求”。岑福康表示,在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同时,上海的制造业必须保持一定的比例,这也是上海创新活力的主战场。

据了解,意见在着力优化要素配置,提升发展效能方面也明确,上海将保障重点项目合理用地需求,通过市统筹指标、区县工业用地减量化腾挪、建立工业用地储备库等,确保重点工业项目用地。加强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按照政府责任和非政府责任两种情况,明确处置闲置土地的相关要求;在着力深化制度改革,激发工业发展动力方面,上海将在自贸区先行先试放宽产业准入、用地制度改革、跨国并购及融资等工业改革创新事项。简化不新增建设用地的“零土地”技改审批事项,时间压缩1/3以上。同时将发挥信用管理在结构调整、项目审批、闲置土地处置等方面的作用。

六个“着力”27项重点任务

一 着力优化供给结构

1.实施千项精品创造计划。

大力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战略,“十三五”期间滚动开发千项工业精品,推进300项高端装备自主突破,推进300项新一代信息技术成果产业化,推进200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推进200项消费品改善供给。围绕工业精品开发,大力实施制造业标准化提升工程,加强产品质量技术攻关,鼓励企业创建和提升自主品牌。

2.实施企业技术改造提速计划。

更大力度实施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聚焦产业链“短板”领域,每年支持100家以上重点企业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进行设备更新换代、质量品牌提升、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和服务型制造等技术改造,促进工业企业提升品牌质量、产品附加值和生产效率,降低资源消耗、污染排放和安全隐患。

3.实施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调整淘汰计划。

协同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与产业能级提升、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城中村改造、污染源防治、人口规模控制。锁定企业项目、调整地块、调整时间、区县责任,加大力度调整淘汰高耗能、高污染、高危险、低效益的企业、产品和工艺。“十三五”期间启动50个左右重点区域结构调整,实现若干重点行业整体调整,完成结构调整项目约3500项,腾出土地约6万亩,节约能耗约200万吨标准煤。

二、着力补齐创新短板

4.推动重大创新成果产业化。

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国制造2025”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聚焦智能制造、民用航空发动机与燃气轮机、高端处理器芯片、智能和新能源汽车、原创新药与高端医疗装备等重点领域,加强产业部门与科技部门对接,加快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攻关、成果转化和示范应用项目,优化项目推进机制和政策支持方式,尽快实现批量化生产和应用。

5.推进工业创新平台建设。

争取智能制造、集成电路、核电等领域创建10家左右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数据中心和工业设计中心,支持一批企业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化创新基地。

6.推进信息技术和制造技术融合创新。

高起点实施智能制造发展应用计划,推进软硬一体、网络互联、平台支撑、数据驱动、应用示范“五位一体”的融合创新。推动汽车、机械、电子、医药、化工、轻纺等领域100家企业建设示范性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带动1000家左右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推进电梯、工程机械、风电、光伏等领域30家以上企业建设产品数据采集、智慧识别、实时定位、远程监控和在线诊断等智能服务平台。

三、着力推进供需协同

7.促进重点行业有效投资。

聚焦汽车、电子信息、装备、生物医药等对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具有显著拉动作用的重点行业,加大推进重点项目投资力度。加强协调服务,重点推进一批1亿元以上的竣工项目尽快投产达产,重点协调一批10亿元以上的项目加快开工建设。

8.推动创新产品扩大应用。

推荐本市工业企业自主开发的创新产品列入《上海市创新产品推荐目录》。对首次投放市场的创新产品实施政府首购政策,支持政府投资和国有企业建设的重大工程采购创新产品。通过预留采购份额和评审优惠的方式,支持中小工业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实施新一轮新能源汽车扩大应用政策。

9.重点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鼓励企业拓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充分利用品牌展会等平台扩大出口。支持本地企业并购国外具有核心能力和核心资源的企业,支持重点企业开展国际工程总承包,推动产品、装备、技术、标准和服务“走出去”。加快发展跨境电子商务,鼓励企业建立海外营销网络,带动产品出口。

四、着力降低企业成本

10.降低用地成本。

结合节约集约用地,保持用地成本的稳定。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年限出让,一般工业项目最高出让年限为20年,对经认定后的重点工业项目最高出让年限可以为50年。鼓励企业采取长期租赁、租让结合、先租后让等方式使用土地。

11.降低税费负担。

在全面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降低工业企业税费政策的基础上,对地方操作权限内的有关税费政策按照有利于降低企业负担的要求执行。研究调整优化地方教育费附加。

12.降低用工成本。

合理设定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降低社会保险费率,1月1日起,本市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三个险种总体费率下降2.5个百分点。

13.降低用能成本。

降低工业用电价格,1月1日起,本市工业用电价格平均降低2.12分/千瓦时(适用差别化电价政策的除外)。有序推进重点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扩大需求响应试点范围,运用能源互联网,促进用户科学合理用电。有序推进天然气管网向第三方开放,推进天然气大用户直供。

五、着力优化要素配置

14.用足用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政策。

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探索在鼓励创业创新的普惠税制、股权托管交易市场、新型产业技术研发组织、简化外资创投管理等方面开展先行先试。加强财政科技投入联动与统筹,整合使用面向产业化的技术创新引导类专项资金。

15.保障重点项目合理用地需求。市统筹工业用地指标确保重点工业项目的用地需求。各区县每年工业用地减量化腾挪出的土地指标,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用于重点工业项目。向重点园区和重点区县下达新增建设用地周转指标,建立工业用地储备库,满足重大项目选址和及时落地的需要。

16.加强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区县政府承担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主体责任,建立闲置土地处置的共同责任机制,因政府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对相关责任部门限期处置,未认真履责的,对相关责任部门进行问责;对因非政府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按照规定征缴土地闲置费或收回土地使用权。综合运用财税、环保、安全、信用等措施,倒逼企业盘活存量低效用地。

17.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加强货币信贷政策支持,落实差别化工业信贷政策,引导企业有效利用境内外低成本资金。推动商业银行开展应收账款融资、投贷联动等金融服务创新。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开展直接融资,支持企业开展上市、发债、资产证券化以及在“新三板”、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支持大型工业企业设立财务公司。设立本市大型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

18.提高产业基金支持能力。

积极对接和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先进制造业基金、集成电路基金、中小企业基金等。推动本市产业转型升级投资基金尽快设立运作,重点投向产业园区转型升级、“四新”经济等领域。推动本市集成电路产业基金加快运作,重点支持集成电路设计、制造、设备、材料等领域。

19.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

结合“营改增”政策的全面实施,进一步完善市、区县财税分配体制,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积极安排财政资金支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扩大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规模,支持企业加强工业精品开发,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支持智能制造发展应用,对用户、智能制造集成服务商等加大扶持力度;支持高端智能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和软件首版次应用。

20.保障重点项目能耗环保指标。

在确保完成“十三五”全市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指标、能耗总量控制指标的情况下,保障重点工业企业和重点工业项目的合理用能需求。对新建重点工业项目,由区县优先平衡解决环境容量指标;对部分重点项目,区县解决确有困难的,由市级层面统筹解决。

六、着力深化制度改革

21.推进工业改革创新事项在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

在放宽工业准入、工业用地制度改革、工业预警体系建设、工业品进出口(境)通关便利化、工业企业跨国并购及融资、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等领域,研究推出一批改革创新事项在自贸试验区试点,取得经验和成效后在全市乃至更大范围复制推广。

22.推进技术改造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改革不新增建设用地的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方式,在规划调整、环评、节能评估、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招投标等环节,采取告知承诺、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等方式,进一步简化审批事项,实现不新增建设用地的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期限在法定时间基础上压缩1/3以上,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23.建立104、195和198区域联动机制。

在保持104区块总体稳定的前提下,支持部分104、195和198区域有进有退、动态调整、优化布局。在坚持“195区域以转型为主、198区域以复垦为主”的原则下,对符合产业导向及规划和环保要求、发展潜力大且确有改造升级需求的现状工业企业,允许开展技术改造。由市级产业部门牵头,会同发展改革、规划土地、环保等部门制定允许开展技术改造的标准和条件,具体由区县产业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协同推进机制,联合实施。

24.实施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滚动更新上海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编制相应的地方能耗标准,并梳理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形成协同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合力。

25.创新智能制造发展应用机制。

建立市场导向的多方协同推进机制,支持系统集成商、设备供应商、融资租赁公司、产业基金等各方联合为用户提供智能制造解决方案、融资、改造等一揽子服务,分享改造收益,降低用户智能制造改造的资金和应用风险。

26.深化国有工业企业供给侧改革。

完善国有企业考核评价机制,推动国有企业加快结构调整步伐。通过创新发展一批、重组整合一批、清理退出一批,优化国有企业战略布局。支持国有企业通过激励职工创新、开展创业投资、创办众创空间等方式,推动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业态创新。

27.推进产业信用管理机制应用。

在产业结构调整、工业项目审批、闲置工业用地处置等领域,开展全过程信用建设试点,发挥信用信息的风险甄别、筛选和预警作用。鼓励工业企业引入信用服务方式,防范交易风险,助推提质增效。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等领域,创新信用产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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