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北京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思而思学网

2017年北京独生子女费发放规定是什么?

按照最新修订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已经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凭证可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办理不收取费用:

(一)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二)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农村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农村安排宅基地,对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

(四)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扶持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

(五)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女职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

1、符合条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需双方提出申请,所在单位(村、居)核实后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村、居填写《申请书》。《申请书》需本人填写,不得代替。

2、《申请书》一式三份,由夫妻双方单位(户口所在地村、居)分别盖章后,送女方户籍街乡计生办,符合条件的,为其填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将申请书交双方单位、街乡计生办各保存一份。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由街乡统一编号并加盖街、乡计生办的公章。

天穗律师网是一个律师在线免费咨询法律服务平台,您可向法律顾问寻求关于“2017年北京独生子女费发放规定是什么”方面的免费法律咨询服务;您可以通过找律师,获得有偿解决关于“2017年北京独生子女费发放规定是什么”方面的法律纠纷服务。

热门推荐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