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按规定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人平均缴费工资计发。每日的假期工资=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人平缴费工资/30天比如一个孕妇参保人,上一年度的缴费工资是5000元,按照目前最普遍的单胎、晚育、独生子女,剖腹。也就是在产假中,可以享受5000/30×140天=23333元的生育津贴。虽然是因为生育而休假没有工作,但是同样享受到了工作时期的工资待遇。“这笔钱不是单位给的,而是生育保险基金负担的。
缴纳生育保险的,又社保发生育津贴,单位不用再另行发放工资。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单位补足。单位未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生育保险的,由单位承担相关待遇。
产假的一般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产前假
女职工妊娠七个月以上(按二十八周计算),工作许可,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休产前假。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征、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产前假为期两个半月。期间,女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其原工资性收入的80%;调整工资时,产前假视作正常出勤。
产假
不管是一胎还是二胎,女职工都能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流产的情况: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不少于6周的产假。
国家卫计委:妥善解决延长生育假、配偶陪产假等待遇保障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国家卫计委近日印发《“十三五”全国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提出,推动落实产假、哺乳假等制度,妥善解决延长生育假、配偶陪产假等奖励假的待遇保障。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新出生人口1867万,比2015年增长了11%,新出生人口中有45%的贡献率来自二孩家庭。
可不少职工反映,配偶陪产假形同虚设。在合肥一家外企就职的赵辰说,陪产假难以落地。“陪产假我没休满,公司有事,只休了3天没好意思再休。生一宝时我请了几天假。估计在任何一家单位,肯定有这个规定,但不可能落地执行,休一周已经很好了。”
对于河南安阳一家私立学校的王老师来说,生育二胎可能要面临丢饭碗的危险。“生二胎是休息三个月还没有工资,而且不到三个月,学校会提前打电话,让去上班。甚至有怀二胎的,就不让工作了。”
《“十三五”全国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提出,倡导适龄生育,支持女性生育后重返工作岗位,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与家庭关系的措施。
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崔丽在国新办吹风会上表示,29个省都修订了地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部署推动实施两孩政策落地。“比如妇女产假,对于已经实施计划生育的家庭奖励政策要继续保留,特别是对于失独、伤残家庭给予经济上的政策补偿,用各项政策推动二孩政策的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