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房地产限购政策出台

思而思学 2023-11-07 18:13:07

3月17日,石家庄市政府连夜出台《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从限购、限贷等方面对石家庄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调控措施的紧急推出,与目前石家庄房地产市场呈现出的市场局面有关。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

长安区、新华区、裕华区、桥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按照”坚持住房的居住属性”和”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的总体要求,确保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调整居民购房政策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申请购买首套住房时,须提供近2年内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对在市区范围内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不得在本市购买住房,购房时间以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二、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至30%;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至60%;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暂停发放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三、调整住房商业性贷款政策

对于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已拥有1套住房且无购房贷款或贷款已结清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对购买第3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本意见自2017年3月18日起实施,适用范围为长安区、新华区、裕华区、桥西区和高新区。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7日

2017石家庄住房限购政策解读

三类人群将不允许在我市购房

我市的限购政策自2011年3月起实行,在市住房局相关部门的严格监管下,近年来,有效地遏制了投资性购房,为省会的房地产市场良好平稳发展提供了保障。“石家庄的限购政策还将继续。”市住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我市限购政策规定: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够提供本市1年(含)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近期(3年之内)的1年(含)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出具查询证明,即不允许在我市购房。

此外,规定严格要求,1年以上的纳税证明由税务部门出具;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由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

购房时查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关键

面对打出各式宣传噱头的房产,如何买房最安全?市住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民无论是购买住宅还是别墅、商业和办公项目,购房前查验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非常关键,可以有效的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该负责人表示,购买未办理预售许可的商品房可能将面临四种风险:未办理预售许可证的项目可能是相关手续不齐全,项目的合法性不能确定,甚至可能长时间办不了房产证;购房人交的预售款得不到有效监管,预售款可能挪作它用,导致工程不能按时完工交房;项目土地和在建工程权利限制情况不明,可能会买到如土地抵押或在建工程抵押等有权利限制的房产;不能及时进行网签合同,办理合同备案确认,有可能遇到一房两售的风险。

下一步我市限购认证将更加严格

“为了确保限购的公平、公正,打造我市房地产市场的良好秩序,今后,限购认证将更加严格。”市住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负责人详细列出了出具购房证明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购房人户口在本市,另一种情况是购房人的户口在外地。

??购房人的户口是本市(含周边18个县市)的。购房人已婚的,需提交夫妻双方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双方及不满18周岁(不含18周岁)子女的户口本首页及相对人单页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丢失的,应到民政局补办结婚证,年满60周岁的到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具夫妻关系证明。

??购房人未婚的,共分6种情况。其中,购房人年满18周岁,但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需提交购房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人户口本首页及相对人单页原件及复印件。

购房人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但未结婚的,需提交购房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相对人单页原件及复印件、婚姻登记机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原件。

购房人离异,尚未再婚的,需提交购房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人的户口本首页及相对人单页的原件及复印件、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婚姻登记机构出具的未再婚登记证明原件。若有未满18周岁子女的,需提交子女的户口本首页及相对人单页的原件及复印件。

购房人丧偶,尚未再婚的,需提交购房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人的户口本首页及相对人单页的原件及复印件、户籍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原件、婚姻登记机构出具的未再婚登记证明原件。如有未满18周岁子女的,需提交子女的户口本首页及相对人单页的原件及复印件。

未成年人购房的,需提交监护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的户口本、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人的户口本首页及相对人单页原件及复印件。

购房人为驻石家庄市现役军人,均按本市户口的购房条件购房。需提交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由部队政治部出具驻石证明);未婚的,需由部队政治部门出具未婚证明。

另外,购房人的户口是外地的,除需提交上述所有资料外,还需要提交本市1年及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本市1年及1年以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纳税证明由国税或者地税部门出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纳税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由社保局出具“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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