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五证合一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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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是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那么上海五证合一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上海“五证合一”的办证模式,使用“一表申请、一窗受理、并联审批、一份证照”的登记流程,具体如下:

1、首先,办理人携带工商网报系统的申请审核通过之后打印出来的《新设企业五证合一登记申请表》,还有其他纸质资料,到所在工商局大厅多证合一窗口办理;

2、然后,窗口进行核对材料信息、确认无误之后,将信息导入到工商的准入系统,然后生成工商注册号,且在“五证合一”打证平台生成各个部门号码,补录相关的信息,窗口专人将企业材料进行统一扫描,和《工商企业注册登记联办流转申请表》一起传递到所在质监、国税、地税、社保、统计等五个部门,由五个部门分别完成后台的信息录入;

3、最后,打印出载有五个证号的营业执照。办证模式的改变,大幅度缩短了办事时限,企业只需等待2-5个工作日即可办理以往起码15个工作日以上才能够办结的所有证件,办事效率得到提高。

延伸阅读

上海五证合一提交材料

1、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工商)窗口领取《换照表》,这份文件需要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财务负责人信息表格、联络员信息表格填写并且加盖印章;

2、原来的社会保险登记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统计登记证这些正副本原件都需回收;

3、填写一份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上海市实施“五证合一”登记制度

根据国家文件规定,本市自2017年10月1日起试点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同时开展市场主体“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

1、自2017年10月1日起,本市个体工商户实施“两证整合”登记制度。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简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不再另行发放。

2、原有个体工商户可以主动申请换领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也可以在办理变更登记时换领,换领营业执照时不收缴原税务登记证。

3、领取加载统一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应持营业执照到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具体参见营业执照副本背面须知。

4、已领取加载统一代码营业执照且在税务部门办理涉税事项的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应当向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

二、市场主体“五证合一”

1、自2017年10月1日起,本市市场主体(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个体工商户)实施“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核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另行发放。

2、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市场主体无需重新申请办理“五证合一”,原有市场主体换发营业执照及统一代码的赋码方式按照“三证合一”、“两证整合”有关要求进行。

3、办理“五证合一”时不收缴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4、领取加载统一代码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持营业执照到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按期申报、缴纳税款;至注册(经营)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相关事宜。

5、本市自2015年3月17日起取消统计登记行政审批事项。已办理统计登记的市场主体自行保管统计登记证,有效期满后自行销毁。各类市场主体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接受统计调查。

三、其他

1、暂未取得加载统一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其原有证照继续有效。暂未取得加载统一代码营业执照的其他市场主体,其原有证照在2017年12月31日前继续有效。

2、各类市场主体办理相关登记所需申请文书和材料规范,可登录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www.sgs.gov.cn)下载,也可在各级登记机关窗口领取。市场主体开业、变更登记和换照均无须缴纳费用。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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