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事业单位高温补贴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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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国各地相继进入高温酷暑季节,一些地区连续出现高温天气,高温津贴话题也引发民众关注。如下为事业单位高温补贴标准的通知,欢迎阅读!

事业单位高温补贴标准的通知【1】

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xx〕89号)的相关要求,现就做好本市夏季高温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

对于劳动者工作场所的性质难以确定的特殊情况,企业应结合实际,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管理程序,合理制定发放办法。

二、夏季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企业在发放夏季高温津贴的同时,应继续做好工作现场清凉饮料的供应。

三、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参照执行。

四、本通知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关于调整本市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的通知》(沪人社综发〔20xx〕43号)同时废止。

xx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xx年5月23日

事业单位高温补贴标准的通知【2】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以安监总安健〔20xx〕89号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因此,高温补贴的发放主要有以下条件:

1.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

2.存在高温作业及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

3.劳动者被安排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且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

另外,用人单位还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小编提醒您,全国没有统一的高温津贴标准,各省份基本上是根据各地的自身情况来制定高温津贴标准的,经济发达的省份可能补助就稍微高点。

对于20xx高温补贴标准,14个省份公布了高温津贴标准,共分按月补贴和按高温工作日补贴两种方式。

执行月补的8个省份可以按照金额分为四档,江苏、浙江和湖南最高,补贴为160元。广东排第二,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北京、山东、江西这三个省份名列第三档,室外和高温作业人员津贴都是不低于120元。天津的防暑降温费每月83.8元,是8个省份中最低的。

在执行日补的省份中,重庆的金额最高,40℃以上高温工作人员每月最多可领20元/天的津贴。陕西高温作业工人每天的津贴仅为2元,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干部更少,为1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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