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通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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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的高温补贴标准9年未变,引起了不少童鞋的吐槽,如下为东莞市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通知,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东莞市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通知

各有关单位:

目前,我市进入持续高温炎热天气,为保障建筑工人的身体健康,和确保建筑施工安全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东莞市在建工程防御突发气象灾害工作指引》、《关于建筑工程计取高温津贴的通知》(东建价〔20xx〕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在建工程项目应根据高温预警信号级别,调整露天作业时间。

二、6月至10月施工期间,工作岗位温度超过33℃以上(含33℃)的,高温津贴按每人每天6.90元的标准计,由施工单位先行支付。只能以货币形式发放,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三、施工现场要有足够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凉茶供应,并做好施工人员宿舍通风和防暑降温工作。

四、我局将对施工单位防暑降温措施及高温津贴发放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未按规定实施,将责令其进行整改,并作出扣分处理。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xx年6月8日

附:2017东莞高温补贴标准

发放时间:5个月(6月、7月、8月、9月、10月)。发放标准:每人每月150元。

高温补贴不能计入最低工资

高温补贴是要纳入工资总额的,但不能计入最低工资,用人单位不能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降温饮料等防暑物资不能算高温补贴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但企业不能以发放饮料、绿豆等防暑降温饮料充当高温补贴。高温补贴应以现金的形式发放。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不发高温补贴,员工可以投诉

员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补贴,可通过企业所在的村级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12333投诉。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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