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楼市调控政策再次升级,成都楼市限售时代开启。下面搜集了2017成都楼市限售新政,欢迎阅览!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成都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及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房管局等部门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成办发〔2016〕37号)、《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办发〔2016〕45号)、《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成办发〔2017〕10号)等文件要求,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防范住房信贷业务操作风险、信用风险、合规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规范房地产经营行为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有购地不建、建而不售等捂盘惜售行为,不得以虚假装修、虚高装修价格等变相提高房价。达到商品房预售条件未在30日内申请预售许可或不接受预售申报价格指导的,房管部门可在1年内不受理其预售许可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不得提供或与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合作提供首付贷、假按揭、赎楼贷、尾款贷等违法违规金融产品和服务,不得进行或协助进行虚假房屋交易,不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协助伪造收入证明,不得挪用或协助挪用商品房预售款、存量房交易资金,不得违背房地产真实价值进行评估协助进行高估骗贷。
各银行业机构要切实规范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的合作行为,健全合作退出机制,通过成都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公开选聘房地产价格评估、经纪、咨询等中介机构开展合作,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等合作方的约束和考核,避免信贷及道德风险。对于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前述违法违规问题的,各银行业机构应立即终止与房地产中介机构的业务合作,在房地产开发企业整改纠正前不得拨付后续信贷资金或增加新的授信。各银行业机构、小额贷款公司不得与2年内受到有关部门和司法机构处理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合作。
二、严格落实各项房地产信贷调控措施
经人行成都分行会同四川银监局,指导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对成都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作出调整,各银行业机构要认真贯彻执行,严格落实差别化房地产信贷调控政策,配合做好成都市房地产调控工作,促进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金融监管部门适时对成都市住房限购区域内的房地产信贷调控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将严肃问责。
三、严格住房贷款合法性审查
各银行业机构在进行购房贷款资格审查前,应通过房屋交易合同网上签约系统核查商品房买卖合同、存量房买卖合同的网上签约状态,甄别房屋交易的真实性,对未在网上签约的,暂不予受理,从严防控信贷风险。
四、严格执行房贷认定标准
各银行业机构在审核住房信贷业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查询成都市房产档案信息系统、房屋交易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对于购房贷款申请人的住房记录、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等查询情况要留档备查。
五、严格审核首付款资金来源
各银行业机构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中国银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信贷政策管理的通知》(成银发〔2016〕188号)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首付资金真实性检查要求,严禁购房者通过首付贷、个人消费贷、个人经营性贷款、信用卡透支支付首付款等加大购房杠杆、变相突破住房信贷政策的行为,严禁加大购房杠杆行为。
六、严格审核还款能力
各银行业机构要严格落实月供收入比不超过50%等政策要求,强化购房人收入证明材料审核,防范投资投机信贷风险。对于购房人提供虚假收入证明或不符合月供收入比要求的,不得放贷。对于已成年、未就业且没有固定收入的借款人,商业银行应进一步严格住房贷款条件,可相应提高借款人首付款比例。
七、严格防范投机炒房
自即日起,在我市住房限购区域内新购买的住房(含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各银行业机构要加强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管理,督促支行网点严格遵守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及自律机制确定的自律要求,不得为投机炒房行为提供贷款支持,不得违规为不具有购房资格的购房人发放住房贷款,不得违反住房贷款条件、贷款比例发放贷款,不得违反商品住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划付商品住房预售款,对支行网点违反相关规定的,要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本通知自2017年4月13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市房管局
市金融办
四川银监局
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
2017年4月12日
从10月1日限购开始,6个月内成都楼市调控又相继推出了多个杀手锏:限售、限贷、限捂(天府新区个别区域地块还采用了限价措施)。至此,成都凑齐了各种“限”,可谓成都史上最严的调控期。
一系列新政过后,人群中无非就会出现两种声音:房价越调越涨,永远买不起了;房价终于要稳定了,刚需的机会来了。实际上,越调越涨只是非常短期的现象,这次一连串不断的调控政策已经很明确表明,房价必须得控制住!如果在调控后房价依然不正常上涨,也不排除还会有更多的调控政策。
根据想住APP的观察,自去年10.1和11.18成都出台两次限购政策后,短期内抑制了房价上涨,但是两个月后又出现了大幅度的反弹。就此状况下,调控又下再加了“两剂强心针”!
此次“两剂强心针“,强在何处?
据锐理数据显示:20个月内,新开工商品住宅面积比新增的预售多出了1448万方,也就是说,已开工在建的住宅还有1448万方还未上市销售。按照成都市主城区及天府新区的月均去化情况,1448万方商品住宅至少得去化一年以上。
然而,现在的市场上有一种情况,房管局为了控制房价不正常上涨,都会给提交预售申请的开发商一个申报指导价,可参考近期开盘的项目:
很明显的看到,现在新盘的预售价均价会略低于目前的周边市场均价。这样就会导致某些开发商不愿意接受指导价,或者不申请预售,从而导致市场上的供应不足。
而此次4.12新政中第一条规范就针对这一种现象制定了调控政策。
第一针:严格规范房地产经营行为
限制开发商的行为主要体现为以下两点:
1.禁止建而不售等捂盘行为。2.达到商品房预售条件未在30日内申请预售许可或不接受预售申报价格指导的,房管部门可在1年内不受理其预售许可申请。
以上两点主要用于针对开发商捂盘,拒绝预售指导价的行为。
现在,如果开发商在可以申请预售的时间段内不申请预售,或者不接受指导价,房管局一年内不接受预售申请。这样对于资金压力大的开发商就得逼着去申请预售,被迫接受房管局指导价,增加市场供应。但是也有可能造成一种极端的现象:没有资金压力的开发商会拒绝申请预售。据了解,成都目前已有多个楼盘已达到预售标准一直未申请预售。
4.12新政实施,调控效果明显。据统计:4月14日至21日,短短一周,共计16个项目、6686套房源相继入市。与之相比,4月2日到13日,仅近郊国色天香一项目取得住宅预售许可证。
第二针:限贷、限售强行为楼市降温
限贷:已拥有2套及以上(无论是否有贷款或是否结清相应贷款)住房的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限售:成都住房限购区域内新购买的住房(含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银行实行的限贷政策主要是限制投资、投机性购房者,降低买房杠杆率。目的是控制日益高涨的房价,银行也要避免楼市泡沫出现,使房价回归理性。并且,目前成都各大银行的商贷利率折扣收紧,也在强行为楼市降温。
限售政策主要是针对二手房市场,二手市场活跃给房产变现带来了很大的便利,房价上涨获得预期收益后,买房者很容易变现。如果锁定交易期限,相当于已经投入到楼市中的资金,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无法获得流动性。简单来说,就是投资购房者的资金可能会被套。限购加上限售的政策可以让住房回归居住本质,很明显,这完全打压炒房者的措施,对于刚需购房者几乎没有影响。
当下楼市已到最严调控期,调控效果逐渐显现
要说当下是史上楼市最严调控期也毫不夸张。自去年9月30日全国掀起一轮楼市调控后,已有45个以上城市出台各种房地产调控政策140余次,也让市场意识到政府对本轮调控的决心很大,这能对炒房者起到有效的震慑。
就成都而言,限购、限售、限贷、限捂政策的出现,基本上从所有的途径切断了投资客投机行为和开发商的违规操作行为。同时,还有4月21日发布的对于商业性质项目的严格规范,也是政府对“商业公寓”价格抬头的及时反映。
上周,调控政策也显示出了一定效果。据中指研究院数据显示:上周(4.16-4.22)成都主城区住宅成交均价为12860元/平米,环比小幅下降7.49%。政府多次颁发针对房价上涨的调控政策,加上房管局对新盘售价的“指导”,目的皆在引导房价回归理性,让房子回到居住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