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保编号查询是否可以网上查询呢?快来了解一下吧!
网上查询
查询网址:http://www.12333sh.gov.cn/sbsjb/wzb/226.jsp
微信查询,关注上海思而学教育网微信公众号(shbendibao),在对话框输入“社保”即可!
使用说明:
1、输入个人编号或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
2、请不要在网吧或公共场合使用。
3、请保管好您的用户名和密码。
电话查询
查询电话:12333
查询范围:社会养老保险金缴费基数、比例查询,社保卡余额、明细查询等。
窗口查询
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865号
电话:(021)63689900、021-12333(社保查询)
网址: http://www.12333sh.gov.cn/wsbs/wsbg/index.shtml
微信查询
1,关注微信号“上海发布”shanghaifabu
2,进入市政大厅。点击微信号下方的市政大厅
3,会看查询项目。点击最后的更多,可以看到养老保险查询
4,输入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查询
终端查询
用户可持有效身份证到就近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就近的区社保经办机构自助查询机上查询、打印。
延伸阅读:
上海关于调整本市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
沪人社规〔2017〕15号
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保障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对本市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进行调整,具体通知如下:
一、12月31日前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的抚恤金在目前享受的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20元。
调整后的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246元,其中孤寡老人或者孤儿的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332元。
二、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因工死亡人员的供养亲属,其按《实施办法》规定计发的抚恤金低于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最低标准的,按最低标准计发。
三、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实施办法》规定支付抚恤金的供养亲属,其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后增加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目前仍由用人单位按照《实施办法》规定支付抚恤金的供养亲属,其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后增加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四、本通知自2017年4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9年3月31日。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因工死亡人员的供养亲属,自其实际享受抚恤金之月起执行。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