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兵招收对象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高校新生)、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22周岁(1996年1月1日?2001年12月31日出生)。
全国征兵(女兵)应征报名时间
女青年网上应征报名时间6月25日开始,8月5日18时截止。
基本条件
身高体重:①身高:158cm以上。②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kg。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经准分子手术后半年以上,双眼视力均达到4.8以上,无并发症,眼底检查正常,合格。
纹身:面颈部不能有纹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短袖、短裤)时,其他裸露部位纹身长径不能超过3厘米;其他部位纹身长径不能超过10厘米。
补偿代偿政策
对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班学生在校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当年已被高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入伍后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享受国家学费减免政策。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
报名网址
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
报名流程
网上报名
符合当年征集基本条件的女大学生(含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在8月5日前,可登录“全国征兵网”( 网址https://www.gfbzb.gov.cn),填写报名信息。
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依据报名人员当年高考相对分数进行排序,择优选择初选预征对象并张榜公示。被确定为初选预征对象的女青年,8月6日起,登录“全国征兵网”,下载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
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审核表》《申请表》)并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
初审初检
女青年持《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按兵役机关通知要求参加地市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初审初检,合格者确定为送检对象并张榜公示。
体检考评
征兵开始后,送检对象根据兵役机关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到指定的体检站参加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
政治审查
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后,由县级兵役机关会同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对其进行政治联审和走访调查。
预定新兵
省级或地市级征兵办公室对学历、年龄、体检和政治考核全部合格的应征女青年,按照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为预定新兵。预定新兵名单(包括姓名、户籍地、学历、高考原始总分数、综合素质考评分数)同时在省、地市、县三级征兵办公室营院外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批准入伍
经公示未被举报和反映有问题的,确定为批准入伍对象,由县级征兵办公室办理批准入伍手续,发放《入伍通知书》。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申请学费资助的,还要将加盖有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应征女青年经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入伍时间统一为9月1日,新兵的军龄从9月1日起算,9月底前办理入伍手续。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按照《兵役法》规定的2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