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及发放新标准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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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费是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中国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2006年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这就牵涉到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那么湖北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如何的?湖北独生子女费发放新标准多少钱?本文为你介绍关于湖北独生子女费的知识

一、湖北独生子女补贴政策

①计划生育奖励,从发证日开始,夫妻双方都有,每人每年补贴60元,到子女满十八周岁为止,最高奖励可达2000元;

②今年国家规定,农村符合条件的年满六十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年不低于960元奖励扶助金;

③独生子女升学教育补贴,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高考加分;二是如果农村独生子女考上二本类及以上的大学,政府会根据家庭条件情况补贴至2000-4000元以上的现金补贴;

④农村独生子女出现伤残等情况时,夫妻双方每人每月可补贴270元;

⑤农村独生子女出现死亡情况时,每人每月补贴340元;

⑥在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宅基地政策、扶贫救济等方面可享受优先照顾的待遇。

二、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有关规定: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2019有独生子女证的湖北人恭喜了!从1月1日开始每人或能领2400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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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独生子女证的恭喜:

补助标准提高,凭证领钱!

查阅了相关的文件,原来国务院在去年8月份就印发了《关于印发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的通知》。

湖北独生子女补贴最新政策及独生子女费奖励标准细则

计划生育补贴主要包含以下3个项目:①计划生育家庭特殊补贴;②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补贴;③计划生育家庭少生快富补贴。这3个项目是全国统筹的,也就是说发放的标准是一致的,当然每个地方的具体落实政策不一样,其他标准可能有所差异。

而且,需要特别注意的是,2019年1月1日起,新的计划生育补贴就已经正式实施了!所以,提醒一下大家,如果有独生子女证的赶紧去领这笔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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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政策落地

有独生子女证的每人每年补贴2400元!

在国务院公布的文件中虽然没有公布具体的补贴标准,但是有些地区已经公布了补贴的金额。具体来了解一下吧!

佛山提高奖励标准:每人每月200元!

湖北独生子女补贴最新政策及独生子女费奖励标准细则

佛山市正式出台《佛山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奖励标准增加了!达到退休年龄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可领!受惠群众共约18万人,财政投入约4.2亿元。

明确奖励对象:

1、《奖励办法》第二条明确规定,2015年12月31日(含31日)以前符合政策生育(含依法收养)子女,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市户籍城镇居民,从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起可以申领奖励金:

① 终身只生育了1个子女的夫妻;

② 终身没有生育只依法收养了1个子女的夫妻;

③ 独生子女(无论其是否已生育)死亡后,再生育1个子女或者只依法收养1个子女的夫妻。

2、《奖励办法》第三条还规定了可以参照第二条申领奖励金的4种情形:

① 终身只生育了1个子女的夫妻;

② 终身没有生育只依法收养了1个子女的夫妻;

③ 独生子女(无论其是否已生育)死亡后,再生育1个子女或者只依法收养1个子女的夫妻。

奖励金计发时间:

1、《奖励办法》实施后到龄的人员,奖励金自到龄的当月开始计发。

2、在1980年2月2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按原来的奖励政策已经或应当享受退休金加发5%(含按工资100%发给)或一次性奖励的人员,奖励金自2018年7月1日开始计发。

3、到龄后从市外迁入的人员,奖励金自迁入当月开始计发。申请人在迁出地属按月奖励的,自迁出地终止待遇的次月开始计发。

原来已经正在领取每月150元奖励的独生子女父母,在新《奖励办法》实施后不需要重新办理申请手续,新的奖励标准从2018年7月1日开始执行。

新增对象的奖励申请由村(居)委会初审后报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审核确认。相关申请手续及其他事宜请按佛山市户籍所在地卫生计生部门的指引办理。

江西:独生子女奖励要这样申请

2019年江西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申请时间1月至3月31日止,年审时间9月到10月初结束。

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以个人为单位,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一、本省城镇居民且未在外省(市、区)享受过同类奖励的人员。本省城镇居民指以下任何一种:1.本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的职工;2.具有本省户籍的其他城镇居民;3.户口迁出本省但仍在本省领取退休金(养老金)的职工。

二、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政策生育且为独生子女父母的。

三、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

对2017年1月1日后生育1个子女的夫妻不纳入奖励范围。国有参股企业、国有股权退出企业、关闭破产企业、因国有企业改制而与企业脱离关系。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1200元

从2017年1月1日起,符合奖励条件的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以个人为单位,按照每人每月100元发给奖励金,直至亡故。奖励金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符合条件领取奖励金的,从开始领取直至亡故,不足5000元的补足5000元。

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的,从2017年1月1日开始享受奖励。2015年12月31日前已亡故的,不补发奖励金。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不纳入收入统计范畴,不影响符合条件的城镇独生子女家庭依法应享受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等其他依法应当享受的奖励扶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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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福利越来越多,

带薪护理假开始实施!

根据新华社的消息,山西省在去年10月出台的《关于开展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实施意见》明确指出:对于父母年满60周岁的计划生育家庭,父母患病住院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子女照料陪护,并给予每年不超过15天的照料假,其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也就是说,如果你是独生子女,如果你的父母生病了,你不仅可以请15天假期去照料,而且在此期间,工资还不能少!

除山西外,福建、湖北、广西、四川、河南等省份也公布了类似政策。最长假期为20天!

湖北独生子女补贴最新政策及独生子女费奖励标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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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个税法实施:

没有独生子女证也可以扣除2000元!

2019年1月1日起,新个税也开始实施,赡养老人也被纳入到专项扣除中来。

湖北独生子女补贴最新政策及独生子女费奖励标准细则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提到“独生子女”有两处: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赡养老人支出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2、卫生健康部门向税务部门提供或者协助核实有关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独生子女信息。

那么,独生子女在个税申报时怎么进行赡养老人扣除呢?大家可以在个税APP上操作:

1.点击【首页】-【赡养老人】;

2.确认纳税人基本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3.选择扣除年度以及被赡养人信息点击【下一步】;

4.选择是否独生子女。独生子女,分配比例为全部由本人扣除;非独生子女,需录入共同赡养人、本年度月扣除额并选择分摊方式(赡养人平均分摊、赡养人约定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点击下一步;

5.选择申报方式,【提交】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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