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人补贴,对于解决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问题,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起到重要作用。高龄人津贴按照“低标准、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总体要求,创新高龄老人养老福利制度模式,健全养老保障服务体系,建立保障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需求的长效机制,推进补缺型老年福利向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发展,使广大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不断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本市户籍在当地实际居住15年经上、年满70周岁以上、本人无政府或单位发放的生活养老待遇的,且其家庭子女(指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5周岁的儿子、儿媳、未出嫁的女儿、入赘女婿)均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的,可申请享受政府发放的高龄养老补贴。那么2019年辽宁高龄老人补贴政策如何规定的?辽宁农村高龄老人补贴政策有哪些新规定?本文小编为你整理了关于辽宁高龄补贴政策的相关知识。
辽宁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
一、高龄津贴
补贴对象范围
●户籍在辽宁省行政区域内
●年龄在80至89周岁的城乡低收入老年人(城乡低保对象和低保边缘对象中的老年人)。
补贴标准
每人每月发放不少于50元的高龄津贴(不计算家庭收入之中)。
补贴标准
二、养老服务补贴
补贴对象范围
为具有辽宁省户籍的城乡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家庭中:
●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高龄老人
●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因进食、穿衣、个人卫生、如厕、移动等不能自理而需他人帮助,或因丧失认知能力日常生活必须有人照顾,经过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鉴定或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确定为失能、半失能老人。
补贴标准
由各市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物价变动情况和材料状况自主确定,原则上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有条件的地方,可指定统一的市级补贴标准。享受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不得兼得,已补贴标准高者为准。
三、护理补贴
补贴对象范围
为具有辽宁省户籍的城乡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家庭中:
●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高龄老人
●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因进食、穿衣、个人卫生、如厕、移动等不能自理而需他人帮助,或因丧失认知能力日常生活必须有人照顾,经过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鉴定或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确定为失能、半失能老人。
补贴标准
由各市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物价变动情况和材料状况自主确定,原则上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有条件的地方,可指定统一的市级补贴标准。享受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不得兼得,已补贴标准高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