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婚假最新规定,西藏婚嫁国家规定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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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是我们人生中一辈子的大事,无论贫富都会在结婚时摆酒庆贺一番。那么对于有工作单位的上班一族来说,劳动法规定的婚假待遇是如何的呢?本文为你介绍关于西藏婚嫁的相关知识,那么西藏婚嫁如何规定呢?西藏婚嫁几天?详情请看如下知识。

[1980]劳总薪字29号规定:婚丧假1-3天,结婚双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给予路程假,此文件当时只针对国营企业。通常我们都按最长3天计算。

此外,《西藏自治区计划生育暂行管理办法(试行)》(藏计育字[1992] 第06号)规定是: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女职工(包括合同工)实行晚婚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给予延长产假优待;干部、职工实行晚婚者增加婚假一周,一方晚婚一方享受。

故西藏婚假最长为:

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具体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7天(不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7、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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