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有哪些,大学生创业扶持计划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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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家大力提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理念,鼓励大学生积极自主创业,同时出台了多项创业优惠政策。经过创创查阅相关资料,下面思而思学教育网为大家整理关于南京大学生创业相关政策与信息,可供参考!

答案是??大专以上文化或毕业五年的大学生可申领创业证


申领也需要符合以下的条件:

①具有大专以上文化在校大学生或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含海外留学人员)

②有创业项目意向计划书并基本可行的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创业项目意向计划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市、区(县)“大创办”设立青年大学生创业服务专门窗口,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由创业项目工商注册(或意向注册)所在地区(县)统一受理《南京青年大学生创业证》(以下简称《创业证》)的申领和审核发放,并为青年大学生创业提供政策咨询、业务办理等服务。


政策扶持

国家积极支持创业的青年学生,发布了一系列的支持政策


①优秀创业项目可以获政府资助性投资:

通过评估入选的优秀创业项目和特别优秀创业项目,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后,凭《创业证》按规定给予资助性投资。资金50%由政府直接补助,50%由市紫金科技创业投资集团天使基金进行股权投资,紫金天使资金进入南京银行专有账户专款专用。

②无住房的大学生可申请优先安排公租房

持《创业证》的青年大学生需要提供创业场地扶持的,可向市、区(县)“大创办”提出申请,“大创办”提供免费推荐入园等服务,对入住创业园区的项目,由大学生创办企业纳税属地区县(开发园区)按规定提供免费场地或租金补贴。

无自有住房的初始创业青年大学生在紫金科技创业特别社区创业的,可凭证向特别社区申请优先安排公租房;在紫金特别社区外创业的青年大学生可凭《创业证》向纳税属地区(县)“大创办”提出申请,由市、区(县)公租房管理部门优先安排

③最高可申请50万元贷款

符合小贷申请条件的青年大学生,携带申报材料向创办企业工商注册地的区县“大创办”服务窗口提出贷款申请,报市“大创办”审核,凭相关证明材料到经办银行申请贷款,约定贷款期限。从事个体经营、合伙创业的,最高可分别申请小额担保贷款10万元和50万元。


是不是有些难理解,下面为大家分享扶持政策解读

1.特别优秀项目将注入风投资助

优秀创业项目申报评估后将获得资助。南京市人社局、南京紫金科技创业投资集团负责评估青年大学生创业项目,每年遴选出200个可行性和预期成功率较高的优秀创业项目,每个项目给予10?20万元一次性资助;其中遴选出20个科技含量高、潜在经济与社会效益及市场前景好的特别优秀创业项目,每个给予50万元一次性资助。资助资金50%由市紫金科技创业投资集团的天使基金投资,50%由政府补助。

2.建创业园给奖励补贴

鼓励以多种方式建设大学生创业园(基地),经过验收认定为“南京市大学生创业园(基地)”的,根据建设规模和标准,分别给予30-50万元一次性建园奖励补贴,重点创业园(基地)建设,由市、区财政予以重点扶持。

3.入园免3年30平米租金

对在南京初始创业青年大学生入驻创业园区的项目,可提供最高30平方米、最长3年期限的免费场地或租金补贴,由大学生创业企业纳税属地区县(开发园区)负责。对无自有住房的在宁初始创业青年大学生优先安排公租房。

4外地大学生也可获担保贴息贷款

在南京初始创业青年大学生的创业项目,经过评估具有可行性的,均可申请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从事个体经营、合伙创业的,最高可分别申请10万元、5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微利项目则由财政全额贴息,非微利项目财政贴息50%。鼓励青年大学生以创业项目为平台,争取专项资金支持和社会风险投资,按照单个创业项目所争取资金或融资总额的10%给予无偿配套支持(最高不超过10万元),帮助青年创业大学生降低融资风险。

青年大学生自主创办的企业,招用南京市户籍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人数达到员工总数的30%以上,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请最高200万元的商业贴息贷款,财政部门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最长期限两年。

5.“个体户”减3年2.4万元营业税

自主创业的青年大学生在南京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申办注册资本10万元以下中小企业的,免收企业设立注册登记费。

青年大学生自主创办的商贸和服务型等企业实体(除限制行业外),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根据实际招用人数按照每人每年4800元的优惠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限制行业外)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6.带动两人就业一次性奖励4000元

在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方面,青年大学生创业并正常经营纳税一年以上和带动两人以上就业的,给予一次性4000元奖励。初创企业3年内吸纳本市户籍失业人员或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500元/人的一次性带动就业奖励。创办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给予最长3年期限的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

7.创业指导站、培训学生都有补贴

鼓励驻宁高校结合大学生创业园建设成立大学生创业指导站,指导站建设符合市规定要求的,每个给予一次性5-10万元经费补贴。推行大学生创业导师制,通过“创业导师进校园”、“一对一”创业指导、跟踪服务等多种形式帮助大学生提高创业实践能力。

开展青年创业培训实训,经具备创业培训资质且经过公开招标的社会培训机构培训合格的在宁青年大学生,可按规定申报创业培训补贴。对到定点实训基地参加创业实训的南京市户籍大学毕业生,给予最低工资标准60%的生活费补助。


南京最新的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南京要扶持1万名青年大学生创业,带动5万人就业;建成大学生创业园(基地)20万平方米。



四个变化

扶持对象扩大到在校大学生和外地大学生。为使更多有志来南京或已在南京创业的大学生都能享受到政策扶持,此次政策惠及对象大大放宽。

具体有以下四个变化:

1、由原先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放宽到“大专以上文化的大学生和海外留学人员”;

2、由“毕业两年内的大学生”放宽到“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

3、由“已毕业的大学生”放宽到“含在校大学生”;

4、由“本市户籍的毕业大学生”放宽到在南京创业的所有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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