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取消城镇户籍限制【荐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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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召开的全省城镇化工作会议,为我省今后城镇化发展确定了方向,我省明确了促进区域中心城市扩容升级、顺应县城扩展势头、支持小城镇发展、合理建设农村新型社区等四大要点。其中我省将巩固扩大济南、青岛双核的结构优势,增强县城产业和人口集聚能力,并引导一批示范镇发展成为小城市。

  济青双核扩容更重质量

会议明确,“对于超过500万人口的特大城市,必须严格控制其规模扩张,这是中央政策一个很大的调整”。

基于这一政策变化,在区域中心城市扩容升级方面,我省对于济南和青岛这两个中心城区不足400万人口的城市,确定了“适度控制”的发展政策,即“高度重视济南青岛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带动作用”,但城市发展不片面追求人口聚集,把中心放到提高城市发展的质量上,提高国际化水平是济南、青岛两市的具体发展目标。

对于其他中心城市,我省的目标则是要逐步发展成为200万?300万人口的大城市,这些城市要依托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科学定位区域功能和作用,强化产业支撑,扩大城市规模,提升对本区域的辐射带动能力。

  打造一批县域中心城市

对于县一级的城市,我省明确的发展要点为顺应其扩展势头。据介绍,我省县(市)数量多、基础好。具有人口基数小、成本低的优势。但目前县城还存在路、水、电、暖等基础设施不够完善,垃圾清运、污水处理等运转效率不高,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体系还不健全等问题。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全省县城人口增长最快,流动人口50%集中在县城。

我省明确各地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应进一步完善县城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努力打造一批30万?50万人口的县域中心城市。

  取消购房面积等隐形落户限制

我省将全面摸清历史文化保护区、名镇名村和优秀建筑情况,实施好“乡村记忆”工程,该保护的保护,该抢救的抢救,让大家“记得住乡愁”、“留得住乡情”。

深入挖掘齐鲁文化、海岱文化、沂蒙文化、运河文化等传统文化的丰富内涵,提炼这些文化的核心要素和符号特征,在城镇规划建设中充分体现和运用,打造各具特色的城市风貌。

省里初步考虑,选择10个左右市、县,开展新型城镇化试点。具备条件的县、市,要争取列入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户籍上,除济南、青岛外的其他城镇,都要取消购房面积、就业年限等隐形落户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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