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涉恐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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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涉恐隐患排查整治方案1

为贯彻落实近期中央、省、市、区领导关于公共安全及反恐工作的指示精神,认真汲取全国各地发生的严重暴力恐怖、个人极端暴力案事件教训。对照查找不足,全面加强公共安全及反恐重点目标的安保措施,根据《全市公共安全及反恐重点目标大检查大整改工作方案》,街办事处决定从即日起至7月4日,在全街部署开展公共安全及反恐重点目标大检查大整改行动。

一、目标任务

在街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牢固树立“危险就在身边,防范重在平时”的安全理念,党员干部一起动手,社会各界一起参与,按照“属地负责、归口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集中领导、集中时间,对重点反恐目标、重要公共场所、重大基础设施、重要危险物品、重点人员、应急处突准备(以下简称“五重一应急”)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整治,确保发现一批突出问题,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堵塞一批管理漏洞,夯实一批基础工作,实现一方平安。

二、检查重点

(一)重点反恐目标:列管的省、市、区三级反恐防范重点目标,及街道反恐防范重点单位(见附表4)。

(二)重要公共场所:地铁、公交、车站、码头、学校(幼儿园)、医院、广场、珠宝店、大型商场、大型活动现场等人员相对密集、防范相对薄弱,易遭受恐怖威胁、个人极端暴力侵害的重要公共场所。

(三)重要危险物品:枪、爆、刀、汽油、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易被用于实施恐怖、个人极端暴力犯罪。造成重大破坏的重要危险物品。

(四)重点人员对象:涉恐重点人员、非正常上访人员、重性精神病人、有暴力倾向智障人员、扬言报复社会人员及举动异常的维族人员等可能实施恐怖、个人极端暴力行为的人员,应管控的对象。

三、方法步骤

全街大检查、大整改行动由街办事处负责组织协调,以派出所为主、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参加。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5月12日)

1、各派出所、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守土有责、分工负责”的原则,对照全区总方案,结合实际,层层制定周密具体的实施方案,细化方式方法,明确任务要求,硬化责任分工。

2、组织各单位对照《公共安全及反恐重点目标检查工作要点》,开展自查自纠,制定隐患整改计划书,及时纠正到位。

(二)集中检查阶段(5月13日至6月18日)

成立由街办事处组织协调以派出所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参与的检查小组,按照“一个不漏”的标准,采取公开检查、暗访突查等方式,对“五重一应急”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整治。对没有安全隐患或存在一般性问题现场已解决的,检查人员下发安全确认书(附件2),避免重复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附件3),限期整改,并由主管部门落实专人,跟踪督办;对于涉及违法、违规的从业单位和个人,坚决依法严肃处理。检查完后,现场填写《安全确认书》或《隐患整改通知书》一式若干份,由检查组成员署名后分别交被检查单位、区反恐中队、参加检查的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区综治部门留存或归档。

(三)检查验收阶段(6月29日至7月4日)

1、区政法委和公安分局派出检查组对大排查、大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对应急处突等工作进行摸排检查,对各辖区“五重”进行暗访抽查。

2、以区政府名义下发通知,对一批重点安全隐患单位进行挂牌督办,并由区直相关主管部门派驻专班督导。问题特别严重、限期内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视情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将此次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充分认清当前公共安全管理及反恐斗争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安全意识、敏锐感知,主动作为,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区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上来。成立全街公共安全及反恐重点目标大检查大整改行动领导小组,街办事处副主任余文安任组长、汉中街派出所副所长鄢拥军、汉中街综治办副主任冯丽华任副组长,区经信局、卫计委、教育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鄢拥军同志兼办公室主任,日常工作由街反恐办负责。责任到人,任务到人。全力以赴抓好各项措施督促落实。

(二)强化宣传,形成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等,加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宣传力度,教育引导相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群众,深刻认识开展大检查、大整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动参与、积极融入到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之中。

(三)查找隐患,堵塞漏洞。各单位要将发现的问题、整改隐患作为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以对党、对事业、对人民、对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严之又严,细之又细,不漏过一个疑点,不放过一个隐患。对发现的隐患实行“零容忍”,不打折扣、不走过场。一般性问题要当场纠正,现场解决;重大隐患要限期整改,跟踪督办,问题严重的,先停业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及时提请上级党委政府挂牌督办。

(四)登记造册,倒查问责。各单位要建立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台账,将全部“五重一应急”对象及《安全确认书》,《隐患整改书》登记造册,存档备查。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或督导工作不力以及该发现未发现,导致发生重大事件、事故的,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倒查追究主管部门、检查人员责任;对工作敷衍塞责、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的,要视情予以通报批评或诫勉谈话,问题突出的,要依法依规彻查问责。

开展涉恐隐患排查整治方案2

为及时、有效、妥善地处置有可能发生在单位内部的恐怖袭击事件,最大限度地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国家利益和单位的正常经营,根据集团公司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和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分析安全形势,加强组织纪律观念,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工作方针,切实把安全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切实抓好安全稳定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按照“第一时间反应、第一时间到位、有效控制、高效处置”的原则,统一领导,分级指挥;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提高单位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单位安全稳定。

以“谁主管,谁负责”为原则,以实现单位本质安全和能灵敏高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为目标,不断健全完善反恐怖、防范安全风险管理体系,逐步建立起有效的单位安全保护和防恐预警、防控、应急保障机制,努力实现单位应对高风险状态下的安全保护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组织领导

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北京xxxx有限公司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公司的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xxxx

副组长:xxxxxxxx

成 员:xxxxxxxxxxxx

反恐怖工作办公室设立在安保设备科,由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反恐怖各项日常工作,并负责传达贯彻公司反恐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发生的恐怖事件情况,决定是否报告集团公司,确定对外宣传报道内容。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保持警惕,防范恐怖袭击事件发生。

本单位职工要充分认识反恐怖斗争形势的严峻性、反恐怖工作的紧迫性和艰巨性,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增强敌情观念、忧患意识和工作紧迫感,坚决克服各种麻痹大意思想。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把反恐怖斗争当成当前一项重大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立即行动起来,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反恐防爆能力和安全意识,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采取有力措施,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有效防范恐怖袭击事件的发生。

(二)全面检查,开展整顿,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对单位所管辖的重点部位、重要设施的安全防范工作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迅速整改,彻底堵塞漏洞,并及时向集团公司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要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大力开展专项整顿,进一步强化措施,从根本上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落实责任主体,加强执行力度,全力抓好反恐维稳工作。

1、开展精细排查,做到超前防范。抓早、抓小、抓苗头,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人员的排查,切实把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列入台账管理,强化源头治理。所有排查出的矛盾隐患都要明确底线原则,对诉求合理且有政策依据,不会引起连锁反应的,要明确解决时限;对诉求过高的,要扎实做好稳控。

对扰乱正常秩序的行为,加强与属地公安机关的联动,及时依法采取有力措施,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

2、加强人防、技防两方面的工作,落实24小时盯防工作,确保“重点人员有人控、突出问题有人管”,严防漏管失控。要通过加强护厂队巡逻、门卫排查力度、监控室全面筛查等人防、技防各项措施重点关注公司所属的公共场所,防止突发敏感问题发生在所属辖区域。完善工作预案,加强应急演练,细化处置方案,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第一时间响应,快速妥善处置。

3、政工科要加强沟通协调,有效化解矛盾,从大局出发,坚持以人为本,主动出击,舍得投入,确保“事要解决”、“案结事了”。强化基层基础建设,规范工作流程、接访程序、信息报送等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快捷、准确、畅通的信访维稳信息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优势和党员作用,切实做到不稳定情况能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置和及时化解,有效防范和控制信访矛盾越级上行或激化演变。

(四)落实措施,明确责任,全力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严格遵守反恐怖情况报告制度,畅通信息传递渠道,反恐怖工作办公室在遇到重大紧急情况或获取情报线索后应迅速上报。严格落实反恐怖工作责任制,根据自身实际分解目标责任,做到任务、责任到人,确保反恐怖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从组织人员、装备等方面做好各项充分准备和保障工作,认真落实值班备勤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五)应急措施。

当遇到恐怖袭击事件时,须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白天,全体员工统一听从反恐怖工作办公室指挥。政工科负责安定人心,防止“乱中乱”;各科科长组织好本科室员工听从统一指挥,按指定任务行动,力保不发生人员伤亡或少受损失。同时立即报案;并由反恐怖工作办公室按受报情况如实向集团公司反恐怖工作办公室上报情况、并向公安机关报案求援。在报案前后和报案过程中,安

保设备科负责组织门卫、护厂队及消防中队人员进行现场护卫和控制可能发生的混乱,发现有破坏人员当场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

夜间发现恐怖袭击事件时,总值班人员调动公司内部在岗人员及消防中队人员控制可能发生的混乱,并立即电话通知反恐怖工作办公室,及时向集团公司反恐怖工作办公室上报情况,向公安机关报案求援。由反恐怖领导小组指挥在班员工采取相应行动。如可能发生危险情况,本着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施救,尽可能减少损失。

四、责任追究。

凡因发生下列情况以及敷衍塞责、工作不力、责任心不强、制度不落实等,以致酿成影响和发生问题的科室或个人,将严格执行问责,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一)对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与要求落实不到位,工作出现遗漏并造成危害后果的;

(二)出现脱岗或在岗未履行工作职责,失职、渎职的;

(三)对相关反恐工作标准、规定和工作制度未执行或执行不严格,导致出现工作漏洞或隐患而造成危害后果的;

(四)未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对重要目标或重点部位设置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并实施重点防护而造成危害后果的;

(五)因漏报、迟报相关防恐信息而造成危害后果的;

(六)对防恐督导检查通报的问题和隐患,未按照要求和规定时限进行整改的;

(七)在防恐督导检查中发现重大问题或隐患的;

(八)影响反恐工作正常开展并造成危害后果的其他情况。

四、本方案由安保设备科负责修订和解释,自发行之日起即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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