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未成年人活动方案【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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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社区未成年人活动方案1】

为贯彻落实好区文明办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我街道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各项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思想,以为主线,以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为工作内容,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广泛深入开展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加快未成年人活动阵地建设,为广大未成年人营造一个健康的社会文化环境。

二、工作内容

(一)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1.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围绕“我的中国梦”这一主题,结合“我们的节日”抓好主题活动。一是利用重大节日、传统节日、纪念日等,开展党的历史知识教育,开展“我的中国梦”征文、讲座、演讲、文艺表演等系列活动教育未成年人追梦寻梦圆梦,爱党爱国爱家,引导广大未成年人确立远大志向,树立共同理想。二是在重要时间节点,在清明期间组织开展“清明祭英烈”、“六一”期间“学习和争做美德少年”主题活动、“七一”期间“童心向党”歌咏比赛、“十一”期间“向国旗敬礼”等活动,引导未成年人确立爱国、诚信、孝敬、勤俭等道德规范。三是结合“道德讲堂”开展感恩教育、诚信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未成年人的感恩意识、诚信意识和法制意识。

2.开展培育和践行实践活动。推动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把核心价值观融入学校教育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等各个环节,突出友善、孝敬、诚信教育,切实做到全方位育人。一是开展优秀童谣、歌曲传唱活动,选择适合青少年传唱,有励志上进教育内涵的歌曲,进一步丰富广大少年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二是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包括《三字经》、《弟子规》、《千字文》,将诵读中华经典、红色经典与学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先进事迹相结合,引导未成年人继承优良传统、提高道德素养。三是广泛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三爱”活动,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道德价值,增强孩子们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责任单位:团工委、妇联、文体服务中心、各中小学校、各村(居)委会。

(二)推进未成年人活动阵地建设

1.提升社区家长学校工作水平。一是依据《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要求,面向广大家长宣传儿童权利和保护儿童法律法规,宣传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知识和方法,引导家长树立“尊重儿童、儿童优先、为国教子、以德育人”正确的儿童观和育人观,提高家长实施家庭教育的能力。二是推进家庭教育及儿童关爱,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儿童、儿童优先的良好氛围,开展家庭教育大讲堂社区公益巡讲活动,引导家长主动走进学校、融入社区,切实提升家庭教育水平。三是加强家庭教育和养成教育,以家长学校、家长会、家长信、家访等形式,帮助家长树立科学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正确的教育方法,让家长在家庭教育上有新的认识,营造民主的家庭教育氛围,使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形成教育合力。

责任单位:农社办、妇联、各中小学校、各村(居)委会。

(三)全力净化校园及周边文化环境

1.抓好校园周围环境的整治。按照“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严格监管、确保安全”的工作方针,实行校园重点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大力整治校园周边环境。一是开展以校园周边为重点区域集中整治专项活动,重点排查违规网吧、娱乐场所、影像制品、非法出版物等影响学生健康成长的场所,及时清查校园周边流动摊点、销售网点。二是查处校园周边“三无食品”、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和出版物销售等,不断提高家长、学生对学校周边环境满意度。

2.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提升学校德育水平,丰富校园生活,开展文明校园、文明班级、文明宿舍等创建活动。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积极开发各类课程的德育资源,促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相互融合,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德育教师培训,各中小学校形成良好教风学风。

责任单位: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综治办、文体服务中心、各中小学校、各村(居)委会。

(四)积极开展关爱行动

1.关爱留守流动儿童。落实保障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帮扶留守流动儿童,拓展留守流动儿童活动阵地,健全完善留守流动儿童档案,帮扶、随访、交流活动,使留守流动儿童得到更多关爱和呵护。

2.加强流浪、孤残和边缘儿童教育管理。推进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程,做好流浪儿童生活、教育、管理、返乡、交接等工作。加强残疾儿童教育,实行关爱和帮扶工程。

3.帮扶困难家庭儿童。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对困难家庭儿童进行结对帮扶,为困难家庭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责任单位:农社办、司法所、团工委、妇联、各中小学校、各村(居)委会。

(五)加强公益广告宣传

通过广场大屏幕、树立大型广告牌、LED电子显示屏、横幅、标语、海报、小手册、网站、微信、校讯通等载体,广泛宣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公益广告,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支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浓厚舆论氛围,增强社会各界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识,用有益健康的文化产品教化未成年人。

责任单位:党政办、各中小学校、各村(居)委会。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村(居)委会、有关单位要以巩固提升文明创建成果为目标,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摆在基础性战略地位,明确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主要任务和目标,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强化工作措施,拓展工作载体,丰富活动内容,为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提供更加人性化、多元化的服务。

(二)加大宣传。各村(居)委会、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微信、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广泛动员吸引全社会积极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活动。

(三)收集材料。各单位要主动积极的收集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相关资料,包括工作方案、活动照片、工作总结等内容,做好材料归集归档。

【2017社区未成年人活动方案2】

为消除未成年人溺亡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溺亡事故发生,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一〔2017〕264号)、河南省综治办明电(豫综治办〔2017〕59号、65号)以及市综治委《关于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济综治委〔2017〕9号)精神,我街道办事处决定在辖区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经营、谁所有、谁负责”;坚持依法履行教育、管理、监护责任;坚持尽职免责,失职追责。通过各部门共同努力,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体系,构筑安全防护防线,有效遏制溺亡事故的发生,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职责和任务

办事处成立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机关各部门、各居委会(社区)、济水中心校、社区警务队、团委、妇联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办事处综治信访办。

1、综治信访办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专项工作督查,督促落实工作职责。要将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把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宣传作为当前平安建设宣传的一项突出任务,通过进居委会(社区)、进楼院、进学校,采取电子屏、宣传栏、板报等固定阵地,确保宣传无遗漏、无死角,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消除。

2、济水中心校(含中小学、幼儿园)负责学生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通过公共安全教育课、校园宣传等形式开展预防溺水专题教育,增强老师、学生、家长的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溺水时正确的自救施救方法。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创新宣传形式,利用校园网、教育网等网站,播放公益广告、微电影、微视频等,开展网络宣传活动;要突出宣传重点,着力加强对在校学生和学生家长的宣传,利用校讯通、家长微信群、家长会、致家长一封公开信等形式,与学生家长互动,及时发出安全宣传警示语,增强家长预防未成年人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共同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3、社区警务队负责组织辖区民警在走访活动中,积极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兼任学校法治副校长的干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配合政府在学生经常嬉水、游泳的重点区域安排专人或组织志愿者、退休人员进行巡查和劝阻。组织指导中小学生溺亡事故调查工作。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积极帮助救援,协调处置有关突发事故,并按规定上报情况。

4、社区办负责牵头抓好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会同公安、教育、团委、妇联等部门完善留守儿童的强制报告、应急处置、监护干预等关爱保护体系,确保留守儿童不失管、不失控。

5、团委、妇联要大力宣传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大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工作,提高留守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尤其在暑假期间要开展符合留守儿童需求、形式多样的关爱服务活动,提高未成年人溺水的防范工作。

6、宣教办要充分利用微信平台、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媒体负责向广大中小学生、家长及全社会宣传中小学生预防溺水等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宣传安全知识与技能,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关注学生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4月底-5月31日)。各居委会(社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机关各部门要明确联系人,进行专门安排。要健全完善专项治理工作联动机制,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学校与学生、家长(监护人)签订预防溺水安全责任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集中治理阶段(2017年6月1日-9月底)。办事处综治信访办要在5月底前成对所属区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风险等级准确、责任主体明确,建立健全台账。

6月初至9月,办事处综治信访办按照“项目化、时间表、责任人”要求,对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进行集中专项治理。

3、总结验收阶段(2017年10月)。10月10日前,办事处综治信访办要自下而上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验收总结,准备迎接省、市综治办的验收。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宣传教育。济水中心校要将预防溺亡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做到计划、课时、教案、作业“四落实”,教学计划、专门教材、教育培训、教学检查“四统一”。教育活动要突出效果,以实际案例警示,加强救护基本常识教育,强化教育部的“六不一会”纪律要求(即不准私自下水游泳或到水边玩耍嬉戏;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盲目下水施救;学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增强学生自我约束能力,真正做到入耳、入脑、入心,提升学生自律水平。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渠道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制作黑板报,悬挂或张贴宣传标语,校园广播播放预防溺水警示教育片,召开主题班会、开展演讲比赛、编写手抄报和漫画等形式,广泛宣传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知识。

宣教办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的浓厚氛围。要通过微信平台、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开展预防知识宣传,努力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护体系。

2、加强水域隐患排查和治理。办事处综治信访办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一次水域安全普查,对因建筑施工形成的水坑、水沟及所属地方、单位、责任人、安全隐患、设施落实情况,对安全巡查制度落实情况、警示标识设置情况等,建立台账。由办事处综治信访办协商相关部门,分类进行抄告、督办。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按照管理权限,落实管理责任。对预防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实行目标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3、加强重点水域的安全巡查工作。由办事处综治信访办、中心校、社区警务队、各居委会(社区)、社区办、妇联、团委等相关部门联动,组织中小学教师、各居委网格管理员、安全监管员、巡防队员等开展义务巡查活动,及时发现和阻止未成年人在无安全保障的情况下下水。

中心校要主动衔接,做好学校、村居、巡防队员沟通协调工作,科学安排巡查时间、巡查力量,确保重点明确、不留盲点、工作到位。

对留守儿童,要开展“一对一”、“一帮一”接对帮教,防止脱管漏管。学校附近、村居附近、学生放学回家道路沿线等,未成年人喜欢玩耍的水域,安排专职人员值班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有关安全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关爱未成年人生命是各部门和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各部门要将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统筹协调,强力实施。充分发挥街道、居委会两级综治中心的作用,实行网格化服务管理,签订目标责任书,防止工作棚架。

(二)强化督查,狠抓落实

1、建立周报告制度。在专项治理期间,各有关单位要明确专人,出现溺亡事故要随时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2、建立月督查制度。在集中治理阶段每月专项督查不得少于一次,重点检查“三清三明四到位”的要求是否真正落到实处。

查“三清三明”:一是存在危害未成年人生命安全的因建筑施工形成的水坑、水沟、水井等重点水域是否都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隐患问题明;二是低龄低年级段学生,特别是对留守儿童、以及外来务工人员、服刑人员、单亲家庭或父母双亡等对象的未成年子女是否登记造册或掌握,做到底数清、监护情况明;三是重点水域管理责任单位、责任人、安全巡查人员是否登记造册,实行定时间,定区域,定任务,定人员,做到底数清、看护责任明。

查“四到位”:一是未成年人防溺安全警示和宣传教育是否到位;二是未成年人在校以及放假期间的管理、监护是否到位;三是水域警示、提示标识标牌设置、危险路段防护设施整改、应急救援队伍配备是否到位;四是部门职责是否履行,联动是否到位。对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隐患,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解决有困难的,要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报告,争取支持,决不能推诿拖延。

(三)严格奖惩,落实问责

对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要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的单位,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进行领导责任督导和追究。凡发生溺亡事故的实施一票否决权制,并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有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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