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生育保险报销指南【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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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方便大家进行生育保险报销,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山东生育保险报销指南吧!

一、山东生育保险报销比例

女职工生育或者引、流产的医疗费,实行定额包干,有生育保险基金按以下标准支付:

1.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300元;

2.顺产或怀孕满4个月以上引、流产的1600元;

3.阴式手术产的2000元;

4.剖宫产的3800元。

生育保险待遇申领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提供资料:

a、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

b、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

c、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

d、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e、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

f、属异地或境外剖腹产提供:

(1)手术证明

(2)费用凭据

二、山东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女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1、填写生育医疗费用结算申请表;

2、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生育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3、产前检查的医疗费收据原件和住院收费票据原件(若在外省医院生育仅需住院收费票据原件);

4、新生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婴儿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加盖医院公章的住院病案首页及医嘱单复印件;

6、有生育并发症者,需提供住院费用汇总明细清单;

7、外省签发生育证的需要提供全国统一制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男职工无工作的配偶生育医疗费补助。单位缴纳了生育医疗费的男职工,其无工作的配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按生育医疗费用的50%支付生育医疗费补助(包括顺产、阴式手术产和剖宫产)。

1、填写生育医疗费用结算申请表;

2、男职工及其配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男职工配偶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无工作证明,户口已迁移的,另需提交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材料同女职工2---7项。

三、山东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一、符合《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条、第十五条规定条件的职工,持下列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1)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医疗费用原始凭据;

(2)正常生育的,提交《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者《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或者死亡医学证明;

(3)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提交相关医学证明;

(4)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提交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的证明。

委托代领的,应当提交申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1)对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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