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生育保险如何办理
山东生育保险怎么办理
生育保险参保条件:
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生育保险参保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保人员花名册
3.工商营业执照
4.法人资格代码证
5.组织机构代码证
6.上年度财务年报、单位职工劳动合同、最近一个月工资发放表(原件及复印件),到征缴科初审资料。
参保流程:
1.在社保中心领取表单,自行复印一式四份
2.准备上述材料进行社保审验
注:完成审验后的表单应盖有参保单位、地税管理科、地税基金科及社保中心的公章,以上盖章单位各留存一份,专管员应于完成审验后及时递送至各单位。
3.审验完成的材料到地税管理科鉴定,地税基金科备案
4.递送表单,办理完成
注: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与其它社保险种一起办理生育保险登记。
延伸阅读:
一、山东生育保险报销比例
女职工生育或者引、流产的医疗费,实行定额包干,有生育保险基金按以下标准支付:
1.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300元;
2.顺产或怀孕满4个月以上引、流产的1600元;
3.阴式手术产的2000元;
4.剖宫产的3800元。
生育保险待遇申领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提供资料:
a、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
b、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
c、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
d、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e、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
f、属异地或境外剖腹产提供:
(1)手术证明
(2)费用凭据
二、山东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女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1、填写生育医疗费用结算申请表;
2、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生育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3、产前检查的医疗费收据原件和住院收费票据原件(若在外省医院生育仅需住院收费票据原件);
4、新生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婴儿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加盖医院公章的住院病案首页及医嘱单复印件;
6、有生育并发症者,需提供住院费用汇总明细清单;
7、外省签发生育证的需要提供全国统一制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男职工无工作的配偶生育医疗费补助。单位缴纳了生育医疗费的男职工,其无工作的配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按生育医疗费用的50%支付生育医疗费补助(包括顺产、阴式手术产和剖宫产)。
1、填写生育医疗费用结算申请表;
2、男职工及其配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男职工配偶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无工作证明,户口已迁移的,另需提交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材料同女职工2---7项。
三、山东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一、符合《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条、第十五条规定条件的职工,持下列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1)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医疗费用原始凭据;
(2)正常生育的,提交《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者《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或者死亡医学证明;
(3)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提交相关医学证明;
(4)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提交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的证明。
委托代领的,应当提交申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1)对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材料。
(2)对材料齐全,属于经办机构职责范围的,应当予以受理,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一次性核发其生育保险待遇;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山东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女职工生育时,已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足额缴费1年以上;
(3)职工实行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单位已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其缴费。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下列各项:
(1)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
(2)女职工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
(3)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
(4)国家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扩展阅读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承办机构】:各地区社保机构
【办理事项】:生育保险报销
【咨询电话】:12333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社保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生育保险报销所需资料:
1、身份证;
2、结婚证;
3、计划生育证明,例如准生证;
4、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例如出生证;
5、医疗费用收据;
6、其它相关资料。
【注】:因各省市实际情况不同,因此具体办理资料根据本地生育保险政策执行。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用人单位或职工本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即可。部分城市规定只能由用人单位代为报销。具体报销流程依据本地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生育保险报销标准:生育保险报销金额根据本地政策执行,例如东莞剖宫产一次性计发3500元,经产道分娩一次性计发2000元。
生育保险报销比例
顺产为270%
难产为320%
剖腹产为420%
【注】:报销比例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一次性支付。
生育保险报销期限
生育保险需连续买满12个月,宝宝出生的18个月之内报销,同时报销时需在保。生育保险属于典型的地方政策,各地规定各不一,有10个月,也有6个月甚至更低的。因此应以当地社保中心为准。
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一、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二、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三、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四、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五、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