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吉林省2017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
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县(市、区)招生委员会、公安局,各军分区(警备区)、长白山军事部司令部,驻吉林大学和长春理工大学选培办:
为圆满完成我省2017年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任务,依据教育部、原总政治部《关于严格规范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政干〔2015〕64号)和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关于做好2017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军训〔2016〕8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根据有关规定明确的职责分工和相关领导变动情况,现对吉林省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做如下调整:
组 长:刘 维 吉林省军区参谋长
副组长:田跃武 吉林省军区后勤部副部长
孙正吉林省公安厅副厅长
岳强 吉林省教育厅副厅长
成 员:唐 成 吉林省军区司令部作训处处长
林莉吉林省公安厅户政管理总队政委
许世彬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院长
省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省教育考试院副院长李耀松、省公安厅户政管理总队刘微和省军区司令部作训处参谋何恩群组成。
二、方法步骤
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主要按照填报表格、政治考核、军检、录取四个步骤组织实施。
(一)填报表格
6月23日前,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负责将《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表》(附件1,以下简称《体格检查表》)、《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面试表》(附件2,以下简称《面试表》)和《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表》(附件3,以下简称《政治考核表》)分发到有关中学,组织志愿报考军队院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的考生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
(二) 政治考核
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政治考核工作安排在6月23日至28日,由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牵头负责,会同本地区招生办、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组成联合考核组,由1名武装部领导担任考核组组长,采取走访、座谈等形式,重点对考生家庭情况、社会关系和现实表现等进行考核。
各县(市、区)招生办及所在学校负责对考生的综合素质作出评价;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负责对考生本人、家庭情况和主要社会关系等进行考查,提出考查意见;考生报考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武装部负责及时汇总考核情况,客观公正地对考生作出考核结论,并由考核组组长签字盖章。
政治考核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结论由县(市、区)人民武装部通知考生所在中学,不合格的考生不参加面试、体检。对考核结论有异议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应当组织复议。
(三)军检
军检对象为参加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往届和应届高中毕业生,并填报有军队院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志愿、高考分数达到军检分数线,未婚,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止2017年8月31日)。
军检分数线划定由省教育考试院和省军区招生办共同研究确定,原则上按照各军队院校、国防生在省招生计划(区分性别)的3.5倍划定,高考体检结论不作为考生是否参加军检条件。如部分院校的报考生源未达到招生计划数3.5倍时,可从未纳入军检范围且服从院校志愿调剂的高分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适当扩大参加军检考生数量。
军检工作安排在6月30日至7月2日,地点在吉林省军区教导大队(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长通路与南苑大街交叉口东侧50米标识牌南行200米),由省军区司令部、八一门诊部负责,采取分区划片、区分时间段的方式组织实施,内容包括面试、体格检查和心理检测。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在官方网站公布军检划线规则、参加军检考生名单及军检时间地点,并通过各县(市、区)招生办及有关中学通知考生本人。
1.面试。军检面试工作由省军区司令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考官由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统一派遣,采取混合编组的方式,在面试现场设立面试考核组和复议组。面试考核组按规定的内容和标准对考生进行面试,当场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并告知考生,对面试不合格的考生现场说明原因,并填写《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面试表》,由面试小组负责人签字。考生对面试结果有异议并提出复议申请的,由面试复议组进行复议,复议结果为最终结论。考生面试合格后,方可进行体格检查和心理检测。
2.体格检查和心理检测。军检体格检查和心理检测工作由省军区八一门诊部负责组织实施,检查标准严格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原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颁布的《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后卫〔2015〕904号)执行,体检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心理检测严格采用军队院校招收学员心理检测专用软件及结构性心理访谈对考生进行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体格检查和心理检测结论现场告知考生本人(当日无法得出结论的检测项目,待结论确定后由省教育考试院在官方网站公示),并由主检医师签字负责。
军检结论当场告知考生本人,如有异议可现场提出复议申请,由监督复议组现场复议,复议结论即为最终结论。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议,考生的初检结论即为最终结论。政治考核、军检合格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将《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面试结论及体格检查表》录入考生电子档案;不合格考生的《体格检查表》、《面试表》、《政治考核表》由省军区收回备案。
(四)录取
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录取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省军区招生办配合组织实施,采取远程网上提前批次单独录取,录取应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工作开始前结束。
省教育考试院依据省军区招生办提供的政治考核、军检合格考生名单,依据考生志愿和分数,按照不超过院校招生计划数量的110%投档。政治考核、军检检查结论为不合格考生,不得投档录取。投档时区分男、女和指挥类、非指挥类。非指挥专业合格的考生不得录取到指挥专业。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省教育考试院在投档的同时,应当向省军区招生办提供考生投档数据库。录取工作结束一周内,省教育考试院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数据库格式,向省军区招生办提供军队院校录取考生报名数据库、录取库及录取考生名册(加盖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录取专用章)。
三、有关要求
(一)政治考核是保证军队、武警干部队伍纯洁性的一项重要措施,相关单位必须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坚决杜绝“走过场”现象和各种人情干扰,确保考核质量。各县(市、区)人武部于6月29日前将考生的《体格检查表》、《面试表》、《政治考核表》和政治考核合格考生名单,按照考生号顺序汇总后集中报送省军区司令部。
(二)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应大力宣传、指导考生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军检。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军检工作实行“封闭式”管理,除招生工作人员和考生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军检工作区域。军检现场设监督复议组,由院校、省级招生办、省军区司令部作训处和家长代表组成,并设置申诉复议电话(现场设置)。军检时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和1寸免冠照片3张。
(三)今年招生工作由于政策调整时间较紧,各项准备较为仓促,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人武部要指定事业心责任感强的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明确相关要求,确保不误时误事。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要高度重视,认真细致做好各项工作。凡因工作粗疏马虎发生问题的,要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表
2.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
招收国防生面试表
3.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
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表
4.吉林省2017年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军检时间安排表
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吉林省军区司令部 吉林省公安厅
二?一六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