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考试内容及合格标准:
主要考试内容: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各地实际,增加汽车准驾车型的考试项目,确定其他准驾车型的考试项目。
科目三考试流程
一、上车准备
从右边副驾驶室(车后或车右)开始,逆时针绕车一周半,注意车后是否有车,有车就在车头前等车过了,踢一下四个车轮,检查气压。发现没有障碍,左手打开车门,手脚迈入,拉上车门。
二、起步
系好安全带、把档位挂在空挡,调整左、中、右三个后视镜,挂一档,开启左转向灯,然后观察后视镜,轻抬离合让车辆接触到半联动时松开刹车,轻向左带动方向,完成起步,起步时要注意不要熄火,不要出现车辆有闯动现象。
三、变更车道
变更车道前,正确开启转向灯,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确认安全后变更车道,变更车道完毕关闭转向灯。在变更车道时,判断车辆安全距离,控制好行驶速度,不得妨碍其它车辆正常行驶。
四、直线行驶
操作直线行驶时,只要不动方向盘,不跑偏,速度只要有1个点速度达到35码就松油,让速度降至30码缓行即可;全程只有一百二十米。
五、通过路口
当听到“前方路口请直行”时需要减速慢行,车速超过35km/h时必须减速到35km/h以下,车速在35km/h以下的踩刹车就可以了,要注意踩刹车时要左右观察。
六、靠边停车
听 到“请靠边停车”后,首先应该开启右转向灯,观察后视镜,然后减速使车速降 到10km/h左右时,放开刹车,利用剩余的惯性去对好边线与车的距离,靠边停车要注意,有路口、桥梁、公共汽车站、公共设施的地点都是不能停车的,停车 后拉好手刹,关闭转向灯,挡位置于空挡位置。
七、通过人行横道、学校、公交站
距离人行横道4米左右,丢油带刹,左右摆头(摆头角度在45度)观察两侧交通情况,确认安全,合理控制车速通过。
八、掉头
距离掉头路口60米左右时,丢油带刹,打左转向灯看左右反光镜,离合器踏板踩到底,让车辆慢慢滑行到路口2米停车,换至用一档掉头,头要左右摆动(摆动角度45度)观察两侧交通情况,合理控制车速通过。
九、会车
会车时要减速让行,轻踩一下刹车就可以了,过程中保持安全的车距。
十、超车
与前方车辆保证安全距离,打左转向灯提速超车,然后看右后视镜观察车辆找合适时机打右转向回原来的车道即可,转向灯要亮三秒以上。
科目三考试合格标准
一、上车准备:上车准备按下列标准评判
1、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周围环境的,不合格;
2、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二、起步:起步按下列标准评判
1、制动气压不足起步的,不合格;
2、车门未完全关闭起步的,不合格;
3、起步前,未观察内、外后视镜,未侧头观察后方交通情形的,不合格;
4、启动发动机时,变速器操纵杆未置于空档(驻车档)的,不合格;
5、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未及时纠正的,不合格;
6、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但能及时纠正的,扣10分;
7、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的,扣10分;
8、道路交通情况复杂时,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的,扣5分;
9、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的,扣5分;
10、起步时,加速踏板控制不当,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的,扣5分;
11、启动发动机前,不检查调整驾驶座椅、后视镜、检查仪表的,扣5分。
三、直线行驶:直线行驶按下列标准评判
1、方向控制不稳,不能保持直线运行的,不合格;
2、遇前车制动时,不及时采取减速措施的,不合格;
3、不适时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扣10分;
4、未及时发现路面障碍物或发现路面障碍物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的,扣10分;
四、加减档位操作:加减档位操作按下列标准评判
1、未按指令平稳加、减档的,不合格;
2、车辆运行速度和档位不匹配的,扣10分。
五、变更车道:变更车道按下列标准评判
1、变更车道前,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2、变更车道事,判断车辆安全距离不合理,妨碍其它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六、靠边停车:靠边停车按下列标准评判
1、停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2、考试员发出靠边停车指令后,未能在规定的距离内停车的,不合格;
3、停车后,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线的,不合格;
4、停车后,在车内开门前不侧头观察侧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5、下车后不关闭车门的,不合格;
6、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大于30cm的,扣10分;
7、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的,扣10分;
8、拉紧驻车制动器前放松行车制动踏板的,扣10分;
9、下车前,不将发动机熄火的,扣5分。
七、直线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按下列标准评判
1、不按规定减速或停车?望的,不合格;
2、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转弯通过路口时,未观察侧前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3、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时进入路口,将车辆停在路口内等候的,不合格;
4、左转通过路口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的,扣10分
八、通过人行横道线、学校区域、公共汽车站,按下列标准评判
1、不按规定减速慢行的,不合格;
2、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3、未停车礼让行人的,不合格
九、会车:会车按下列标准评判
1、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不减速靠右行驶,或者未与其它车辆、行人、非机动车保持安全距离的,不合格;
2、会车困难时,不让行的,不合格;
3、横向安全间距判断差,紧急转向避让对方来车的,不合格;
十、超车:超车按下列标准评判
1、超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2、超车时机选择不合理,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3、超车时,未侧头观察被超越车辆动态的,不合格;
4、超车时,未与被超越车辆保持安全距离的,不合格;
5、超车后急转向驶回原车道,妨碍被超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6、在没有中心线或同方向只有一条行车道的道路上从右侧超车的,不合格;
7、当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具备让车条件不减速靠右让行的,扣10分。
十一、掉头:掉头按下列标准评判
1、不能正确观察交通情况选择掉头时机的,不合格;
2、掉头地点选择不当的,不合格;
3、掉头前未发出掉头信号的,不合格;
4、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其它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扣10分。
十二、夜间行驶:夜间行驶按下列标准评判
1、不能正确开启灯光的,不合格;
2、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
3、通过急弯、破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的,不合格;
4、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近光灯的,不合格;
5、通过路口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
6、超车时,未交替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的,不合格;
7、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
8、在路边临时停车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示廓灯的,不合格;
9、进入无照明、照明不良的道路行驶时不使用远光灯的,扣5分。
科目三考试满分是100分,合格分数为90分,也就是说在考试中正常情况下只能被扣一次,如果出现被扣两次基本就是挂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