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为学生健康成长所规划设计的一切,最大的难题恐怕不是“事先沟通”,而是建设沟通的价值观基础。
■顾骏
南昌大学为了培养学生生活自理意识和能力,于新学期全面推行宿舍楼由大学生“自主保洁”。原来的保洁员被辞退,宿舍楼内的全部保洁工作由大学生以“勤工俭学”的方式承担下来。但仅仅一周时间,就遭到学生大规模反对,不但有学生联名签署《致南昌大学校长公开信》,而且因为无人打扫,宿舍楼内垃圾堆积,一片脏乱。更加值得反思的是,各方观点大相径庭,无法形成共识。
据媒体报道,作为“自主保洁”的倡议者和推行者,南昌大学校长周创兵的本意“只是想让学生们获得多方面的锻炼”。他认为,学生们通过劳动会知道劳动的艰辛,分享劳动的成果,在劳动中学会互助合作,希望通过这样的活动增强同学们和老师们的这种意识。按此说法,“自主保洁”只是手段,与其说是“勤工俭学”,毋宁说是课堂外的一门新课程。
然而,在师生那边,各类想法都有,就是很少有人同意“培养劳动意识”这一说。有老师表示,“师生80%是不支持的,学生不想做,主要是这个活比较累,也比较脏;其次就是薪酬太低,一层楼一个月500元,如果两个人干,一个月才250元”。这位老师的账算得很清楚,但问题是,如果做保洁不累、不脏,校长让学生锻炼的初衷岂不无从着落?至于报酬多少,更不着边际,报酬是低了点,但不正符合校长锻炼学生的目的:保洁员辛勤劳动拿的就是这么低的工资,大学生不该亲身体验一下?
学生公开信发起人提出,反对自主保洁政策是因为学校未做好前期工作,单方面强推,从精神和物质两个层面对学生都造成了伤害,希望学校保障学生、校工两大群体的物质权益和人格尊严。
笔者不禁要问:打扫宿舍楼会造成学生“物质权益损失”是指多交了住宿费吗?这笔钱不是给了负责打扫的学生了吗?大学生打扫厕所有损尊严,那么保洁员打扫多年,尊严又在哪里?如此将大学生尊严与保洁员尊严区别对待,反映出什么样的“人格尊严”?
还有学生表示,“坚决不扫。要扫校长一起扫”,“按照这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