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获悉全国政协委员、联想集团董事长兼CEO杨元庆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提的三个提案,围绕推进我国“信息扶贫”事业发展,加速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提升养老服务产品供给和进一步完善政协提案提交、跟踪、落实机制三大主题提出了他的看法。
提案1、加大力度推进我国“信息扶贫”事业发展
在2015年11月召开的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指出:“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要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都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要找准路子、构建好的体制机制,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
减贫是我们国家的发展目标,我国扶贫工作经历30年后,已经进入了最后攻坚阶段,国家和政府高度重视。无论是社会参与扶贫,还是实现精准扶贫,首先需要获取准确可信的贫困人口需求信息,并进行动态更新,实时向社会公布,才能使社会扶贫力量和资源有的放矢,精准配置。互联网最大的优势就是能够帮助传统经济社会领域打破时间、空间限制,打破信息壁垒,实现帮扶需求与供给的有效对接,最终推动扶贫工作实现模式和运行机制的转型升级与创新。2015年以来,在国家“互联网+”行动计划的引领下,全国掀起了新一轮的互联网与传统行业融合的浪潮,互联网对商业、金融、教育、旅游等传统行业产生的带动效益日益凸显。当前,要全面发挥互联网的作用,实现互联网时代的“信息扶贫”还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首先,当前我国贫困地区经济有所发展,但信息化基础建设设施相对落后,互联网普及率偏低。一方面,虽然近年来国家强有力地推动我国宽带建设,但是部分偏远贫困地区,电信运营企业投资规模有限,投资范围难以面面俱到。网络速率低、覆盖面狭窄,成为制约贫困地区农民宽带上网的瓶颈,农村贫困地区宽带“最后一公里”问题依然凸显。另一个方面,尽管农村地区网民规模和互联网普及率都在不断增长,但是城乡互联网普及率差异仍有扩大趋势,城镇地区互联网普及率超过农村地区34个百分点。
其次,各省市扶贫信息网站已初见规模,缺乏国家层面社会信息对接网络平台。目前已有的扶贫开发部门主导的中央及各地方的扶贫网站已经初具规模,但是存在着信息分散、孤立,标准不统一、质量参差不齐,功能单一,汇集资源有限等问题,围绕扶贫的信息对接网络平台尚未形成统一的、全国性、系统性、多元化的服务平台。
再次,目前我国贫困地区农民互联网应用能力有待全面提高。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虽然为贫困地区农民信息能力的提高创造了网络基础,但是信息脱贫的实现还需要通过农民自身来提高对互联网的判断、选择、整合、获取和使用的能力。目前,我国农村地区对互联网的使用还局限于语音、通信等基础应用方面,只有不断提高农村地区获取信息资源的环境和条件,才能真正实现信息扶贫的目标。
基于以上实际情况和问题,建议如下:
第一、多方合作,完善贫困地区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从政府层面,是否考虑要从政策上对贫困地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给予扶持,比如对于贫困地区宽带建设中,给予电信运营企业一定的补贴;对于电信运营企业,是否可以利用现有共建共享架构下,由有意向的运营商合作分成,或者委托第三方参与,实现贫困地区宽带“最后一公里”的建设与运营,满足其业务发展需求。
第二、社会参与,构建全国性的社会扶贫信息对接平台,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精准扶贫。是否由国家有关部门牵头,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打造一个以互联网应用与服务为支撑的社会扶贫信息服务平台,通过该平台建设,建档立卡,把贫困村、贫困户的帮扶需求充分挖掘出来,把社会扶贫项目摆出来,让供需双方信息对称、渠道畅通,由此推进扶贫资源供给与扶贫需求有效对接,并通过发现和健全扶贫机制,实现更广泛的社会动员,真正实现精准扶贫、互联网化扶贫,最终实现政府、市场、社会三方扶贫开发信息资源有效整合和合理配置。
第三、素质提升,通过多种方式提高我国贫困地区农民互联网应用水平。以信息致富为路径,培育贫困地区农民的互联网素养。在互联网时代,互联网的知识与能力构成了互联网应用的基础。是否能够通过政府、互联网企业、教育机构等多方合作的方式,鼓励开展互联网基础知识实训、网店建设培训等多种课程,全面提高我国农村贫困地区获取互联网资源的环境和条件,进而实现信息扶贫的目标。
提案2、加速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提升养老服务产品供给
目前我国老年人口已超过2亿。2013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在快速老龄化和国家政策鼓励的背景下,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取得明显进展,但养老服务总体供给不足、市场发育不健全、扶持政策不完善、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仍然突出,社会力量在养老服务供给方面的主体作用尚未发挥。
第一、基本生活保障为主的养老服务结构依然保持:我国的养老服务体系相当薄弱,绝大多数养老服务机构仍以保障基本生活、保障贫困人口为主。在我国各类养老服务机构中,57%的养老机构床位规模不足百张,71%的机构为农村养老服务机构,68%的机构收住人员为“三五”、五保以及优抚对象。
第二、专业护理严重缺乏、市场发育不健全:末我国578万张养老服务床位中在院320万人,其中失能半失能老人仅70万人,占22%,护理型床位不足1/4,高龄、失能半失能老人迫切需要难以满足。全国仅有30万养老护理人员,养老服务管理人才更是不足。在各类养老服务机构中,工商以及民非注册的民营机构仅占37.7%。仅北京、上海等一些老龄化程度高、经济发达的地区,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比例能够占到一半比例以上。同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刚刚起步,广大老年人的消费需求尚未开发。
第三、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缺乏基本支持体系:在建设土地、资金和护理人员培训技术等方面的支持系统还相当薄弱,尤其针对鼓励民间机构发展的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的前提是多证齐全,大部分养老机构在土地、房产、消防等证件方面难以获得全面审批,从而难以落实到位。养老项目通常投资额较大,由于养老项目的运作方式多为自持,通常需要10-15年的资金回笼期,无法从银行取得抵押贷款,致使机构经常陷入资金困境,进而形成难以吸引专业人才的恶性循环。
基于以上实际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建议如下:
一、优化社会力量准入及优惠政策落实机制。国际社会的普遍经验是在建设土地、资金和护理人员培训技术方面给予全方位的支持。要从政策设定方面认可社会投资者权益,同时需要加强对民营机构的扶持政策落实力度,从建设运营、税收、医保、水电气暖等方面细化落实。简化养老机构手续审批,加强消防等难点问题,并纳入“十三五”重要工作计划。
二、开发养老服务供需管理平台,推动养老服务与老年人需求无缝对接。当前我国养老服务市场发展缓慢的一个关键点在于需求不清。需要依托街道等基层政府,全面掌握养老服务需求总量、分类、分级与分布情况,如开发建设“动态居家养老服务平台”、“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和“城市养老场所综合管理平台”等老年服务平台。
三、发展多层次、多元化、个性化和定制化的养老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建立服务公司或机构,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日间照料服务、呼叫援助服务、社区居民服务、养老护理员培训等,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利用智能化软件设备。
四、提升养老护理人员专业化水平及服务能力。建立全国性的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和就业鼓励政策,提高护理员工资待遇水平,逐步形成全社会尊重养老服务人员及其劳动付出的社会氛围。
提案3、进一步完善政协提案提交、跟踪、落实机制
随着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政协委员履职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都很高,每年的提案,绝大部分得到了相关政府部门的认真回复,这对委员们建言献策有很大的鼓励作用。但在提案的提交、跟踪和落实上,还有一些可以继续完善的空间。表现在这样几个方面:
一是绝大部分提案都是在两会期间集中提交,会上协商解决的机会未能充分利用。尽管委员们平时都可以提交提案,但是从过去几年提案的实际情况看(附表),每年委员提案总数约五六千件,其中95%的提案,都是在政协会议期间提交。每年大会规定的提案截止时间基本都是大会开幕后的第一周内,这就意味着,每年有五千件左右的提案,是在不到一周的时间里集中提交的,这使得大会期间委员们集中讨论的宝贵机会难以被充分利用。
二是政府部门的行政资源未向共同关心的问题倾斜,对共性重点提案研究不够深入。每年的几千件提案中,我相信会有很多大家共同关心的重点问题,有的提前做成了联名提案,但更多的委员是“异口同声”地在提建议。但所有的提案都是被一视同仁地以书面方式予以回复,这样的方式难以确保共性重点提案得到特别深度的关注和处理。
三是对提案办理的结果和采取的措施缺乏有效监督。每年对提案的书面回复里,都会罗列很多举措,但在所规定的提案回复周期之外的行动结果,并没有继续跟进回复的机制。
针对这些问题,建议:
一是提倡和鼓励平时提案,随交随办;每年的提案截止时间可以放在大会开始之前,这样便于在会前整理出共性热点问题,在两会期间安排相关议程由提案委员们与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协商讨论,形成解决问题的决议,提高政协参政议政的效率和效果。
二是建立完善重点提案的督办和反馈机制。对于涉及面广、关注度高的重点提案,要做重点督办。承办单位要主动征询提案人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办理落实情况。必要时,可由承办单位与提案人及相关委员组成联合调研组,多方协商、沟通、研究解决方法,确保提案得到科学、合理落实,并对结果予以公示。具有共性的问题可做统一回复。
三是建立完善提案办理考核和评议机制。将提案办理效果纳入相关部门工作绩效考核,把是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是否与提案者进行充分沟通协商、是否切实解决有关问题作为评价办理成效的基本内容,纳入承办部门及分管领导的绩效考核体系,以制度来保障和促进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成果的吸收、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