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提案排名,两会议案提案热度排行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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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提案排名,两会议案提案热度排行榜

一.代表建议实行义务教育学生“免费午餐计划”

据了解,今天下午,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提交了议案建议,他建议“十三五”期间,将目前实施的“营养改善计划”升级为“免费午餐计划”,根据区域特点,制定适合不同区域口味但大体统一、营养丰富的标准午餐,同时,加快“免费午餐计划”的立法和相关制度建设,加强对“免费午餐计划”实施情况的有效监督和管理。

  具体来看

1、建议国家教育部与发改委、财政部等研究实施 “义务教育学生免费午餐计划”的可能性,并将之纳入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之中,适时启动实施。

2,在操作层面,根据区域特点,制定适合不同区域口味但大体统一、营养丰富的标准午餐。精心设计全国统一的营养标准,对人体每天所需蛋白质、维生素A 和C、铁、钙和卡路里量的比例作出明确的规定。同时,根据区域特点,研究学生的营养需求、口味和消化特点,科学合理搭配饮食结构,制作统一、多样的营养午餐。一旦学生出现营养方面的问题,应开展实施营养干预,使午餐更具针对性。

3. 加强对“免费午餐计划”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各地政府应成立由教育、财政、卫生、审计等多个部门参与监督、管理的专门机构,加强对学生午餐质量、卫生安全、资金安全使用的监控及检查,还应将家长和学生代表纳入评估委员会,对中小学的“免费午餐计划”进行检查评估,学校还要为家长了解孩子在校的餐饮信息提供便利。

4. 加快“免费午餐计划”的立法和相关制度建设。建议制定《义务教育学校免费午餐条例》,不仅赋予“免费午餐计划”永久的、合法的地位,促进计划的实施,更重要的是在法律的保障下,计划可以有序、健康地发展。同时,建立学校食品的卫生服务制度,制定相应的操作指南,为食品的卫生、安全设立统一标准。在一些不具备烹调条件的地区,各学区应建立或以招标的形式配备中心食堂,在中心厨房准备食物,然后将其发送到整个学区内没有厨房的学校。

  二.政协委员沙振权:个税起征点提到5000元较合理

个税起征点调整在全国两会上再度被提起。据悉,2011年我国将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自2000元调至3500元后,个税起征点连续5年“岿然不动”。这几年来,房价、物价不断上涨,个税起征点是否应该再调高?昨日,全国政协委员、华工工商管理学院教授沙振权提出,在目前的物价和消费水平下,个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才比较合理。

个案

工薪族:每年纳税近千元压力大

在广州某保险公司工作三年的徐小姐向记者“晒”出的工资条显示,她月收入6000元,年缴个税780元左右。

徐小姐大学毕业后来到广州工作,与朋友一起租了一套三居室,每月租金1000元,水电费、物管费200元。每月实际到手工资5135元,刨去吃穿用度的必要开销,此前每月能结余数百元。

今年,徐小姐感到“压力山大”,觉得自己日常生活成本越来越高。她说:“我租的房子开始涨价,月租金去到1400元。毕业三年过去了,感觉什么都在涨,就是工资不涨。菜价涨了,吃饭成本高了,连买衣服都比以前贵很多,每个月衣食住行的花销比过去高了15%左右,基本上每个月存不了什么钱。现在看,我每年交的个税去到千元,也够我大半个月房租了。我们这些工薪一族压力太大了。”

  高薪族:家庭开支大月薪3万也“月光”

相比工薪阶层的徐小姐,工作12年的洪女士可算高收入上班族。在互联网公司工作的她经过多年打拼,税前月薪达到3万元,令不少人羡慕。但提起收入,洪女士也是有些无奈,“我们家有车贷、房贷都在还,每月车贷5400元,养车1500到2000元,房贷2000元。还有一个正在上幼儿园的女儿,仅每个月学费这些开支就也有2000多元,加上一大家人吃饭、日常衣食住行开支等等,每个月平均开支有2万元。本以为3万元的税前工资能应付得过来,但扣税都能扣5000多元,基本是没有什么结余的。”

洪女士认为,“我虽然是别人口中的‘高收入’,但上有老下有小,家庭硬性的基本开支摆在那,我觉得征税时应该考虑以家庭为单位减免这些必要的开支,减轻一下我们纳税人的负担。”

两名上班族的生活账单

工作3年的徐小姐

月收入(税前):6000元

月缴个税:约65元

每月花销:约5000元

每月结余:基本没有结余

工作12年的洪女士

月收入(税前):30000元

月缴个税:5000多元

每月花销:20000多元

每月结余:基本没有结余

数据

广州CPI涨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在个税起征点不变的情况下,衣食住行的物价指数却在上涨,“叠加效应”导致许多市民交税后能存的钱越来越少。数据显示,2015年广州全年CPI上涨1.7%。从全国范围来看,2015年,广州CPI同比涨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上涨1.4%)0.3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上涨1.5%)0.2个百分点。

从具体分类看,广州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六涨二降”,其中,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上涨3.7%、食品类上涨2.6%、烟酒及用品类上涨2.4%、衣着类上涨2.3%。

建议

中山大学教授林江

11种收入建议改按大类征收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政税务系主任、教授林江认为,“国家从2011年调整个税起征点到3500元至今没有改变,也是因为个税起征点的‘标准线’难定。个税起征点调整幅度过低,则没有太大意义,而个税起征点调整过高,或将影响到税收改革的效果。”

林江建议,可将依照目前11种收入的分类征收改为所有收入按大类征收,“分类征收对一些纳税人不利,比如对于以稿费收入计算纳税额的群体,即使稿费收入是每月的主要收入,也按照偶发收入征收20%的税,如果今后并入大类,按照工资薪金的收入划分税率,就可以减轻负担。”

林江同时建议,将税收累进的宽度拓宽,“目前的税收税率累进标准分为7档,这导致中产阶层赋税较重。今后可适当调整为5级,降低一部分累进税率,也是可行的办法之一。”

全国政协委员沙振权

1.应当对个人消费者予以减税

今年两会,全国政协委员、华工工商管理学院教授沙振权携《减税收 削预算 确保供给侧改革取得实效》的提案进京。他建议个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

沙振权指出,供给侧提供了价格适宜的优质商品,就需要需求侧对这些商品进行消化。为了刺激这部分需求,应当对个人消费者予以减税。“首先应该提高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现行的每月3500元人民币的免征额为2011年修订,距今已经接近五年时间。”根据国家统计局每年的统计公报,这五年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年的上涨幅度都在10%以上,居民消费价格也在连年上涨,其中2011年上涨5.4%,2012年至每年的涨幅也都超过了2%,至今累计上涨幅度在10%以上。在这种情况下,现有的个税起征点已经不适应当前的状况,需要做进一步的上调,以减少低收入者的税收压力。其次,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额也应当充分考虑纳税人的家庭情况,例如参考香港,在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时候对于已婚人士、需要供养子女父母或是兄弟姐妹的人士都有相对应的税收优惠,这样相比于一刀切征个税的做法也更加公平。

沙振权指出,算上通胀等各方面因素,目前将个人所得税征收起点从3500元提升到5000元是比较合理的。

  2.为企业减税以后才能增收

沙振权认为,供给侧改革的核心,在于减税。他表示,供给侧改革想从生产领域加强优质供给,减少无效供给,扩大有效供给,就必须要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新兴产业,提供适销对路的产品。但是当前我国企业身上背负的税费负担依然较重,这使得企业对内无法持续性地进行创新投入,对外则难以提供有竞争力的市场价格。因此,他建议,要减轻税费负担,为中小微企业“减负”。

当前我国企业需要上缴的税费种类多、税率高,企业除了要承担增值税、消费税之外,还有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他附加税等等。沙振权说,“现在减税是为了以后的增收,一旦供给侧能够活起来,经济这块蛋糕就会越做越大,政府的财政收入自然也就跟着水涨船高了。”

在建议政府为企业、个人“减负”的同时,沙振权还建议,减少财政支出,特别是要加强科研经费的管理。

三.全国政协委员:建议设立民族团结日 定在9月30日

全国政协委员、杭州市政协副主席赵光育呼吁设立“民族团结日”,进一步促进全民族的团结和民族凝聚力的提升。同时,他还建议民族团结日考虑设立于9月30日,并放假一天。

赵光育在接受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采访时表示,民族团结是国家稳定的基石,怎样强调都不过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须建立在各民族相互紧密团结、协力维护统一的基石上,如果有一个明确的民族团结日,有利于进一步唤起每个公民重视民族团结的意愿,形成强大的维护民族团结、国家统一的集体意识。同时,民族团结也是结成命运共同体的需求。除了物质方面的追求,精神层面的团结引领工作也十分重要。设立民族团结日,更能从精神层面引导我国各民族结为命运共同体,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富强。

为民族团结进步设定节日、宣传月在我国一些省区已有先例。

2012年3月,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拉萨市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将每年9月定为拉萨市民族团结进步月、9月17日为民族团结进步节。

2015年3月,《贵州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也获表决通过,将每年10月定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月。这是全国首部民族团结进步地方性法规。

赵光育说,全国人大立法机关、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应从顺应时代需求和地方意愿、满足各族人民内心希望出发,开展相关立法调研工作,就以法律形式设立民族团结日开展相关工作,及早设定我国的民族团结日。

至于将民族团结日设立在哪天,赵光育的建议是设在每年9月30日,一是在国庆之前庆祝民族团结意义重大,二是也更有利于各族人民利用国庆长假开展深入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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