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庸政懒政怠政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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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在全市开展“深化作风建设治理庸政懒政怠政整治为官不为、为政不为”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党办【2015】42号)文件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三严三实”和“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要求,进一步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不断巩固“三难”、“两不一慢”专项整治成果,大力倡导勤政廉政、敢于担当、依法办事新风尚,持之以恒推动作风建设新常态,决定在我校开展为期半年的“深化作风建设,治理庸政懒政怠政,整治为官不为、为政不为”专项活动(以下简称“三政两不为”),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治庸提能力,以治懒增效率,以治怠正风气,严厉问责“不作为”,消除“中梗阻”,追责“太平官”、“逍遥官”,切实解决 “庸懒散乱奢”、“为官不为”、“为政不为”等“软腐败”问题,不断深化学校、机关作风建设,增强党员干部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进取意识和担当精神,努力实现办学水平显著进步、机关效能显著提高、发展环境显著改善、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为办好有品牌品质品味的教育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二、专项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韩文龙

组员:马长新 张永军 白艳丽 任荣 杨露

  三、活动时间

2015年6月启动,11月底结束,为期半年。

四、治理重点

1、决策失误。重点治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不按照规定程序和议事规则进行科学民主决策等问题。

2、执行不力。重点治理领导干部对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事项,特别是市教育工委、教育局确定的优质教育扩面提升工程、规范办学行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招生制度改革等重点任务,不按规定落实,敷衍塞责、推进不力,影响整体工作效果;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致使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

3、监管缺位。重点治理领导干部对分管工作情况了解不及时、不深入,工作监管不到位,对分管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失察失管;行政监管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行政监管事项放任不管,或不依法进行监管,或监管不力等问题。

4、推诿扯皮。重点治理学校领导干部对交办工作迟迟不落实,找理由推脱;各吹各号、各唱各调、互不配合,出现情况相互推脱;遇到矛盾绕道走,碰到困难往回走,出现难题就上交;有风险的不敢干,有难度的不愿干,没先例的不肯干;干不成事找借口,只讲客观条件,不讲主观原因;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取舍剪裁等问题。

5、庸懒无为。重点治理学校工作人员思想上不求上进、精神不振,业务上能力不强、又不加强学习,工作上得过且过、出工不出力,办事不用心、工作不负责等问题。

6、行为失范。重点治理对待群众态度生硬、作风粗暴,推三阻四、久拖不决等问题;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和虚报工作业绩,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做表面文章、不求实效等问题。

7、效率低下。重点治理办事程序繁琐、手续复杂,政策规定不透明、宣传解释不到位;告知事项说半句留半句,让学生和家长来回跑;大局意识不强,工作不主动、办事拖拉,不按要求及时完成工作任务等问题。

8、纪律松弛。重点治理学校、机关工作人员组织纪律涣散,不守规章、不听指挥,散布谣言、搬弄是非,目无法纪、制造事端;工作纪律松弛,迟到早退、擅离岗位,工作时间打牌娱乐、上网购物、手机游戏、炒股以及其他与工作无关的问题。

9、顶风违纪。重点治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豪华装修、超面积使用办公场所,利用单位食堂公款大吃大喝、休闲娱乐,公款送礼,公款旅游,超标准接待,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

10、索拿卡要。重点治理在办学行为中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滥评比、滥培训,增加学生和家长负担;违反财经纪律,谋取小团体利益,私设小金库、搞账外账;挤占、挪用、截留惠民资金等问题。

11、权钱交易。重点治理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要求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安排消费、报销费用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借婚丧喜庆、年节敛财;领导干部亲属“吃空饷”;暗箱操作、权力寻租,收回扣、拿红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问题。

12、出面说情。重点治理在招生、分班、评比先进、执纪执法机关办案、司法审判、党员干部职务升迁和人员调整等过程中通过找关系、托熟人说情打招呼等问题。

五、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从6月开始,11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日至6月10日)。组织、李克强总理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银川市有关文件精神,以及《银川市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当行为问责办法》、《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11个系列问责办法,及时了解掌握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主动地参与到专项整治工作中去。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11日至6月30日)。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征求党员、干部、群众特别是学生、家长对本学校、本单位及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自觉对照整治重点认真查找“三政两不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针对查找出的问题,认真梳理,明确整改措施。

(三)整改督查阶段(7月1日至10月30日)。认真填写《“三政两不为”问题专项整治自查整改情况登记表》(附件2),明确整治目标、完成时限、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等,抓好整改落实。对梳理出的问题,做到即知即改,实行销号式管理,同时要将整改措施和进展情况,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公开,接受监督。

(四)建章立制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认真梳理“三政两不为”问题发生的特点和规律,查找内部管理和日常监督方面的不足和漏洞,分析原因,把握方法,并用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坚持下去,把专项整治的成果转化为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制定细化整治方案,提出明确要求,带头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查找和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监督检查,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二)强化监督,严肃问责。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把整治“三政两不为”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整治结合起来,坚持抓早抓小,依据银川市11个系列问责办法,对违纪行为,严查快处、动辄则咎、通报曝光,持续释放有违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让领导干部、教职员工不敢懈怠、不敢失责、不敢渎职。

(三)把握政策,宽严相济。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正确处理两个方面的关系:一是改革过程中先行先试的失误与违纪违法、失职渎职的关系,要旗帜鲜明地保护改革者、支持干事者、鼓励创业者、宽容失误者,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拼争意识、担当意识;二是自查与被查的关系。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对整改阶段过后,被上级部门督查和媒体曝光的问题,除依纪依法从严对当事人予以处理外,还要实行“一案双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四)舆论引导,营造氛围。注重发现培养选树工作中积极作为、勇于担当的先进典型,注重总结提炼推广在活动中形成的新鲜经验和典型做法。要及时上报好的活动信息,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台、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发挥舆论的引导带动作用,为推动活动高起点启动、高标准实施、高质量完成营造更加浓厚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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