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矩意识淡薄的表现,党政领导干部规矩意识缺乏主要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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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矩意识淡薄的表现,党政领导干部规矩意识缺乏主要表现

主要表现为七种现象:一是得过且过。事业心责任感不强,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工作上拈轻怕重,敷衍塞责,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二是工作不力。不深入基层一线,对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三是有令不行。局部利益和小团体利益至上,全局观念和协作意识不强,安排的工作不落实,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利的就执行,无利的就不执行。四是作风漂浮。官僚主义和衙门作风严重,不调查研究,服务意识淡漠,对基层和群众态度生硬,热衷于“潜规则” ,甚至“吃、拿、卡、要”。五是重权轻责。只想做官不想做事,回避矛盾问题,不敢担当,争功诿过。六是纪律涣散。不按法律法规、制度、程序办事,单位管理松弛、秩序混乱。七是不按照程序和要求报告情况。有的报喜不报忧,有的喜忧都不报,有的报告内容失实。

原因分析:一是规矩意识淡薄。不讲原则,不按规矩办事,随意性强。二是角色定位不准。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对领导和同事缺乏应有的尊重,该自己作为的不作为,不该自己作为的乱作为。三是惩戒力度不够。对违反规矩的行为见怪不怪,放任自流,使规矩成为“应景之作”。对那些违反规矩的事,在监督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那些违反规矩的人在处罚时网开一面。四是缺乏责任追究的主体。违反了规矩谁来追究?人们都愿意唱“红脸”而不唱“黑脸”。恐怕惩罚只是道义上的谴责,更主要是没有惩罚的真凭实据,大错误不犯、小错误不断,办事效率低下,这些都要根治,才有利于我们恩施的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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