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社保缴费比例和基数调整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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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指参保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是计算应缴纳养老保险金额的基数,也是参保人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我国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般是根据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特殊情况下,有上限与下限之分。如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月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超过部分不记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记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具体缴存基数规定依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那么2019年汉中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是多少?汉中社保缴费基数最新调整政策如何规定的?以下为你介绍关于汉中社保缴费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是根据陕西省统计局发布的2017年全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及西安市统计局发布的2017年全市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进行。

2017年陕西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7433元(5619元/月);

2017年度汉中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年平均工资为60395元。

2018-2019年汉中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2017年陕西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7433元)确定,缴费基数上限为2017年陕西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7433元)的300%(16858.25元),缴费基数下限为2017年陕西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7433元)的60%(3371.65元)。

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单位职工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15330元),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15330元)作为缴费工资基数;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3066元)的,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3066元)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备注: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数据是依据近三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增长情况,测算出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以社保局、财政局官方数据为准。

2018-2019年汉中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20%,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7%,个人缴0.3%;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6%,个人缴2%;

补充大病:公司缴10元,个人缴6.6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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