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社保缴费比例和基数调整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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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指参保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是计算应缴纳养老保险金额的基数,也是参保人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我国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般是根据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特殊情况下,有上限与下限之分。如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月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超过部分不记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记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具体缴存基数规定依据本地实何规定的?以下为你介绍关于南通社保缴费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际情况确定。那么2019年南通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是多少?南通社保缴费基数最新调整政策如下。

7月4日,南通市人社局发布关于2018年度南通市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从7月1日起,南通市缴费工资上、下限等执行新标准。

据了解,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以及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6645元,计算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为79741元。

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南通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缴费工资确定为: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工资上限为19935元,下限为3125元。期间参保人员的缴费工资大于等于3125元的,相应年度的最低缴费系数按1.0计算;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工资确定低、中、高三个标准,由其自主选择缴纳。低标准为3125元、中标准为4652元、高标准为6645元。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工资上限为19935元,下限为3360元。

全市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和计发待遇基数参照养老保险规定执行。

市区(含通州区、通州湾示范区)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缴工资基数为5149元?月,其他县(市)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

市人社部门提醒,各地要严格执行省、市社会保险基数政策规定,不得突破本通知规定的缴费工资上、下限的规定。

单位缴费

缴费基数:

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缴费工资确定为:企业参保人员月缴费工资的上限按16800元执行,下限不作调整仍按2550元执行。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个人8%;单位19%。

医疗保险:个人7%;单位2%。

工伤保险:个人不交;单位0.8%、1.2%、1.7%、2.1%、2.5%、2.9%、3.1%、3.3%。

失业保险:个人0.5%;单位1%。

生育保险:个人不交;单位0.5%。

缴费流程:

1.缴费单位于每月10日至月底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次月参保职工及离退休人员、供属等人员增减及基本情况变更的有关材料和报表。

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于每月5日进行结算,确定当月应收应付项目及金额,生成《结算表》,并于6日完成数据核对。缴费单位可于每月7日起至社保经办机构打印《结算表》。

3.企业缴费单位于每月25日前,按《结算表》上确定的应缴金额解缴至在地税部门指定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险费缴费专户”(已开设地税纳税专户的可合并使用)。机关事业缴费单位在每月25日前向社保经办机构直接缴纳,或由社保经办机构委托单位的开户银行代为扣缴。

缴费地点:省、市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及社保障局办理

个人缴费

缴费基数

城乡居民:

每年100元、500元、9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六个档次。

注:其中100元的缴费档次,原则上只适用于低保、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其他参保人员应当选择5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

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工资低、中两个标准不作调整,仍为2650元和3089元,高标准调整为5600元。

缴费材料: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缴费流程:实行持卡缴费地区,参保人可持卡到指定金融机构按当地规定标准缴纳保险费;其他地区,参保人可在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缴纳保险费,社保经办人员当场开具收据。

缴费时间: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

缴费地点: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和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所(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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