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对上班族准妈妈来说,首先要面对的是处理产假与工作的关系,因为只有事先做好职场上的准备,才能让产假无后顾之忧。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云南产假期间工资怎么算及产假天数国家规定的相关知识,本文内容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参考。
一、云南产假期间工资怎么算
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按28周计算。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提醒注意的是,请长病假女职工不享受产前假。这两个半月的产前假只能按预产期在产假前执行。至于女职工请产前假期间的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二、云南产假天数国家规定
根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和《 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的规定,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怀孕流产、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享受以下产假待遇:
(一)女职工生育正常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巧天)。
(二)女职工生育为难产、剖宫产的,增加产假巧天。
(三)女职工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巧天。
(四)女职工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男职工晚育的享受7 天护理假。
(五)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办理《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的,增加产假巧天。
(六)怀孕满7 个月以上流产时按照正常产假休假。
(七)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休假7天,产假期间放置的产假顺延。
(八)经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摘取宫内节育器的,休假3 天。
(九)施行输卵管结扎的,休假30天,产假期间结扎的产假顺延。
(十)施行输精管结扎的,休假巧天。
(十一)经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施行输卵管复通术的,休假30天;施行输精管复通术的,休假巧天。
(十二)因避孕措施失效而施行补救手术的,休假40天。国家和省对产假进行调整的,执行调整后的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