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生育保险报销多少钱,德阳生育保险怎么报销具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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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生育保险报销办理程序

㈠妊娠登记:

参保女职工怀孕十周内,应持妊娠诊断证明原件、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通过所在单位到市医疗保险局办理《妊娠登记》备案。办理妊娠登记时需确定生产分娩的定点医疗机构,若选择市外医院生产分娩的,个人应提出书面申请、所在意见加注意见。

㈡申报受理:

生育保险待遇除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的分娩医疗费外,原则上受理后即办。凡属于受理范围且材料齐备合格的,予以受理;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现场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和政策依据;对属于受理范围,但申报材料不全或不合格的,一次性告知应补齐的资料名称和合格材料的要求。

㈢待遇审核:

1、产假生育津贴。产假生育津贴是参保单位女职工在国家规定的生育假期中,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假期生活费。生育津贴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给参保单位,参保单位应按国家规定发放女职工在产假期中应享受的工资待遇。参保单位发放给女职工的产假工资待遇,不能低于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的产假生育津贴。

产假生育津贴标准=女职工本人分娩前12个月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365×生育产假天数。

⑴生育产假天数:按国家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正常生产为90天;晚育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难产增加15天。

⑵其它生育假:按国家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计划内怀孕4个月以上自然流产或死胎的,给予42天生育假;怀孕4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死胎的,给予15天生育假,其中宫外孕的给予30天生育假。

2、男职工配偶生育医疗补助。参保单位男职工配偶是非城镇人员或城镇无业人员的,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支付标准的分娩(含分娩并发症)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本市二级医疗机构包干结算标准(3000元)的50%支付。

3、分娩医疗费。分娩医疗费用是参保单位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娩及分娩并发症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分娩或终止妊娠所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治疗因分娩而引起会阴、阴道及宫颈裂伤、子宫破裂、产后出血、子宫翻出等分娩并发症所发生的医疗费。

市本级参保女职工在我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分娩医疗费,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由市医疗保险局与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包干结算;在市外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分娩医疗费,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由市医疗保险局在本市同等级医疗机构包干标准内审核报销。

4、计划生育手术费。按照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参保单位职工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报销。流产术、引产术费用由参保单位在申报生育津贴时一并申报报销,其它计划生育手术费可单独申报报销。

注:按照上述生育保险待遇审核标准,经办人员对其申报材料、申报项目和相应填报的审批表进行审核审查后提出审核意见。

㈣确认审批:

按照局的内控制度,由科室负责人对经办人员审核的生育保险待遇进行复审确认,报分管局领导审批签字后,通过管理系统汇总当月参保人员生育保险待遇审批结算情况,编制《德阳市医疗保险局x年x月生育保险费用结算支付计划》,经审计稽核科审核复查,报局长签字批准,送财务科按计划拨付给相关参保单位和定点医疗机构。

㈤费用拨付:

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的生育保险分娩医疗费用,实行每月1至10号申报、下月10至25号内拨付费用的制度,按服务协议每次暂扣的10%费用在年终考核后一次性结算拨付。向参保单位拨付生育保险待遇时,有欠缴社会保险费的,财务科应征求基金征集科的意见。参保人员直接申报结算的生育保险待遇,可在审核办结时给予直接支付,月底纳入汇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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