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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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如何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莱芜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二、莱芜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三、莱芜生育保险报销多少钱

女职工因生育引起疾病(以下称生育并发症)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

女职工因生育引发的并发症,确需到市外医院就诊的,需有市内二级以上医院的转诊证明,并经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后,方可转市外就医。

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包括职工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避孕环)、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费用实行限额报销,其限额为:计划内怀孕4个月实施流产手术的300元;计划内怀孕4个月以上实施引(流)产手术的500元。取放环50元;绝育及复通手术300元。

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其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按照第十三条规定的生育医疗费限额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

四、莱芜生育保险报销比例

支付费用的生育并发症为:异位妊娠、妊娠高血压综合症、母婴血型不合、妊娠滋养细胞疾病、子宫破裂、早期产后出血、羊水栓塞、产褥感染、晚期产后出血。

因治疗上述生育并发症发生的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按照分段累加的办法,由生育保险基金按下列比例支付:5000元以内的,按80%支付;5000元以上至2万元的,按85%支付;2万元以上至3万元的,按90%支付;3万元以上至5万元的,按95%支付,5万元以上部分基金不予支付。

延伸阅读:莱芜生育保险如何发放

规定条件的职工,可以持下列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一)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者《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或者死亡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加盖专用章的病历复印件、医疗费用原始凭据、医疗费汇总清单;

(三)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提交相关证明;

(四)参保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交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的证明。

委托代领的,应当提交申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二)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

第十一条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下列各项:

(一)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

(二)女职工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

(四)国家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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